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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退出利益链是减少矿难的关键所在

经过23天日夜抢救,广东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大透水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29日下午16时30分宣布,放弃救援,这次被困井下的123名矿工全部遇难。这个迟来的宣布,为抢救行动划上了一个句号。 然而,由此引发的铁腕整治风暴还远没有结束。据了解,在事故之后开展的煤炭安全整顿中,广东清远政府此次对封炸煤矿提出了要做到“四不见”的要求,即:“不见矿井!”、“不见厂房!”、“不见设备!”、“不见人!”清远政府官员认为:“炸封煤矿是抓住了县、镇利用省、市对所有煤矿一律停产整顿的有利机会。”据消息称,这种做法受到了来清远督查的广东省高官的好评,并在全省得到推广。 全部关掉煤矿生产企业似乎是消除煤矿安全隐患最彻底的手段,但政府如果“一刀切”地执行决定,当地依煤为生的老百姓的生活将成为问题。尤其是政府始终没有一套可以代替当地煤炭经济的规划措施,当地农民陷入“民不聊生”并非夸张。据了解,国家安监总局此前已勒令全国7000家问题煤矿进行整顿。如果都按清远的做法,其负面影响将更大。 广东清远的事件只是一个例子,显示了全国在煤炭安全生产问题上的困窘局面:一方面,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煤炭生产;另一方面,粗放的生产又导致了高额的死亡发生。据国家安监总局今天(29日)发布的今年以来(1月1日-8月28日)全国安全生产简况: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80起,死亡1837人;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0起,死亡726人。毫不夸张地说,煤炭安全事故已成了中国经济中的一个“癌症”。 如何来解决煤炭安全生产中的这个难解的矛盾?这方面国内的讨论和建议很多,包括设立安全基金、加强监管等等。但国内煤炭安全事故之所以屡禁不止,关键之处还在于,政府官员深深地介入到了煤炭生产的利益链中。 从已经曝光的矿难事件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点:新疆矿难中当时的副市长竟名列该矿经营者之中;东北矿难中,煤矿老板竟然是当地安监局官员……在广东兴宁矿难事件中,煤矿老板曾云高的发迹,也包括了拉政府官员加入共同的利益链,将权力折算成股份。完全可以说,如果没有各级地方政府的参与和利益纠葛,国内煤矿安全事故将会出现显著下降。 清远市市委书记陈用志在一次炸矿现场表示,“关闭煤矿,要穷追猛打,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要抓住省委、省政府全面整顿煤矿的有利时机,“借势、借力、借刀”,用铁的手腕整顿煤矿和非煤矿山,用法律武器排除“定时炸弹”……如此坚定的态度,如果早用于监管,会出现这样大的事故吗? 我们不否认煤矿安全事故是一个复杂的经济与社会问题,要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但要解开这个死结,首先要斩断的就是政府与企业纠缠在一起的利益链条,断绝政府官员们寻租的路子。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央政府如果借此机会在全国刮起一场反腐败的风暴,实在是有此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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