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计算机病毒程序,在不到2个月时间里,截获股民股票账户、密码,盗买、盗卖股票价值1141.9万元,非法获利38.6万元。9日下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张勇无期徒刑,王浩、邹亮分别被判13年和12年有期徒刑。
去年10月17日,张勇在宜丰县新昌镇将王浩、邹亮约至一起,仿冒网站“首放证券网”(www.Shoufang.com.cn)制作了一个域名为“www.Shoufan.com”的网站,在该网站上设置木马程序,一些安全防护措施较弱的股民一旦访问该网站,其电脑中就会被植入木马程序,该程序能够自动获取股民账号及密码等信息,并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中,之后操纵股票账号高价购入自己手中持有的股票从中获利。去年10月18日起,张勇伙同王浩、邹亮流窜于长沙、南昌、深圳、广州、厦门、杭州等地,以假身份证开设股票账户,共同出资15万元购买启动股票,然后利用网络病毒程序盗得股民的账号、密码,操纵股民的账户,以涨停板的价格购买张勇等三人的股票,并且致使受害股民账户内的剩余资金全部自动高价购买了其他股民的股票。至同年11月25日止,张勇等三人先后作案19次,累计非法获利38.6万余元,受害股民53人,造成受害人直接经济损失89万余元。
警方发现,在张勇等人的笔记本电脑里,尚保存有大量股民的股票账户及密码信息,仅可恢复的资料就有70多名,如果不是案件及时被侦破,将有更多的股民蒙受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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