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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在法庭上哭了 每件证据都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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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银岛岛主
时间:
2006-11-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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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在法庭上哭了 每件证据都要命
2日下午四点四十分,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总裁张海在法庭上哭了。他请求审判长给他一分钟时间,以平缓自己“激动的心情”。让张海“激动”起来的原因是一份由公诉人出示的确认书。这份2003年6月由广东三水正天科技出示的确认书证实,有一笔2000万的进款确属三水正天科技公司的应收款,而非某个股东个人的。
体重明显减轻、花发已生的张海,解释他激动的原因,“我被羁押的这18个月里,一共只与检察官交流过三次,每次的见面的时间都很短,我一直无法详细地为自己解释,我也一直以为现在所有收集的证据都是对我不利的。现在我(终于)看到了一份对我有利的证据,我相信法律的公正,也对公诉人的公正有了信心。”自早上九点半开庭以来,庭上的张海一直在滔滔不绝,极力为“深陷泥沼”的自己辩解。
“两宗罪”
在2日开庭的张海涉嫌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一案。作为公诉人的佛山市检察院,用手推车推进了近一米高的卷宗,而且罕见地同时派出五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根据佛山市检察院的指控,张海在任职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人民币1.2亿余元,涉嫌挪用健力宝资金9400余万元。
公诉人提供的佛检刑诉[2006]165号起诉书显示,张海所犯的职务侵占罪主要包括以下几件事项:2001年底,张海以上海东方时代公司的名义委托浙江国投收购健力宝饮料厂(后更名为健力宝健康产业)股权75%股权,当时谈定股权转让金为38300万,随后张海在2002年1月入主健力宝就任董事长、总裁。在此期间,张海以健力宝负责人的身份让时任执行总裁的张金富从健力宝集团划走2000万元,经多次转账后转入三水公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下称“三水公投”)。
之后不久,此次收购的背后主导者北大方正便对收购健力宝有些意兴阑珊。2002年5月,张海联手祝维沙、叶红汉成立三水正天公司,其中张海占股份40%、祝维沙占28%、叶红汉占32%,以此公司为平台继续了对健力宝的收购。在成功完成收购后不久,张海又于2002年6月以订购白砂糖为由,让张金富划走5000万又经多次转账后给三水公投。当年12月,张又以类似方式,将健力宝集团的1600万转给三水公投以支付股权收购价。
据起诉书介绍,当初由于北大方正的退出,使得支付三水公投用以收购健力宝股权的资金变得吃紧,于是张海向祝维沙借款15800万元以完成收购。但是此后祝维沙多次催要,于是张海分别于2003年1月、6月等分批分次将共计3474万元,由健力宝集团划出转至祝维沙及其关联公司手中。以上种种便构成了张海被指控的职务侵占12074万元。
而张海的另一桩挪用资金的指控,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在2002年至2003年的一年间,张海挪用健力宝资金约4176万元转入祝维沙及其关联公司;2003年7月间,张海、祝维沙、叶红汉收购了CASA ASIA公司,三人的比例同样是40∶28∶32,而张海再次通过多次挪用健力宝3950万的方式,使该公司购得健力宝集团32.8%股权;2003年1月张海因偿还一笔并不存在的借款,从健力宝集团挪用800万元;2003年间,张海为支付其在广州二沙岛购买的别墅从集团挪用约500万元。以上款项合计便构成了张海挪用资金的9472万元。
对每份证据均表示怀疑
在健力宝集团中,张海一直被认为是最具演讲口才的人,其次才是当年被外界称作“鼓动之神”的集团营销总监蒋兴洲。在庭审中,在看守所里度过18个月的张海,显然又找到了施展的机会。整整一天的质证过程,也是张海与公诉人的对质过程。
对检察官提交绝大多数的证据,张海都给予了否定,并且借此机会阐述其个人观点。据记者观察,他个人表述的时间甚至超过检察官或律师的发言时间,以至于检察官多次抗议要求张遵守法庭规则,发言前需征得法官的同意。对此,张海表示:“对于您,这只是份工作;而对于我,每件证据都足以要我的命。我当然要慎之又慎。”显然,张海对每份证据背后的产生原因均表示了怀疑,一些看似“确凿”的证据都被张海以“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说假话”而变得飘忽不定。
两个关键证人
下午时分,张海的转机终于出现了,以致出现开头的一幕。因为,他所需要的一份客观证据终于出现了。张海及其律师张民在否定每一份证据时,每每都会强调一个观点:所有的证据均无法将操作的主体与张海本人挂上钩,因为多数证人虽然证实他们是受张海之命将相关款项进行违规操作,但并无直接的证据证明这些以三水正天名义进行的资金流转是张海个人的行为。张海一再称那些所谓的“他的授命”,要么他根本不清楚,要么就是以三水正天的名义实施的。
张海说:“我虽然是大股东,但是叶红汉与祝维沙联手则占去60%的股权,而且我从来没有当过一天三水正天的法人,许多事情完全可以是绕过我的。为什么将健力宝股权卖给汇中天恒时,祝(维沙)和叶(红汉)都落得上亿的实惠,可我却要在这里坐牢。难道说,借钱进入健力宝是我一个人的事,那么是不是说当初健力宝是我一个人进入的?”因为张海被指控的罪行多数源于当初进入健力宝时向祝维沙借款,之后又因要归还祝的借款才涉嫌侵占及挪用资金。
对于张海,祝维沙显然是一个无法绕过的人;而作为昔日张海发迹的命中贵人,张金富却成了张的污点证人。面对这两个曾经与自己亦师亦友的男人,张海在辩解时显得十分矛盾:“我希望祝维沙和张金富能够出庭当面质证。祝维沙的证词前后有矛盾之处,但(我)感谢他所有证词都没有说过他当初借钱进入健力宝,是借给我个人,他承认他借钱是借给三水正天的。对于张金富,我不明白为什么所有证词均是取自香港,为什么他在已经被监控后却能回香港。作为一个50岁的曾服务于多家境外公司的高管,他会因为我的一句话而随便将几千万划来划去吗?”
下午五点半时,张海所盼望的另一份证据也出现了,这是两份在2002年不同时间签订的总金额为15800万的借款协议,同时还有一份发生在2003年间的还款协议,借款协议中签字人为叶红汉及张海并有三水正天科技的公章。张海看到这份证据后,长舒一口气,扔掉了手中的笔,“我现在不再对下面的证据真实性进行辩解了。”
下午六点,审判长敲响了法槌,这场艰难的举证终于告一段落,次日九点,最激烈的法庭辩论将在这里准时开始,有关健力宝及张海的谜底,到那时或许才会真正地揭开。
作者:
金银岛岛主
时间:
2006-11-10 11:23
张海只是被人玩弄的“棋子”?
引人深思的是,从“藏密大师”转型到“资本玩家”的张海,究竟是玩弄资本的“棋手”,还是被人玩弄的“棋子”?“张海案”谁是最终受益者?
被人当作棋子?
2002年入主健力宝,到如今锒铛入狱,其间经历疯狂的资本扩张,乃至被逼宫,张海显然不是健力宝乱局之后的受益者。知情人士透露,事实上,叶氏家族才是三水健力宝的幕后老板,而资本大玩家张海则只是一个被推上前台的人物。对于张海来说,与健力宝的是非纠葛就像一局棋,而他是一个下棋的人,还是一颗被人下的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在张海任职期间,曾出资购买了平安股份7400万股。平安股份在香港上市之后,股价稳步提升。张海当初以每股3元购入的这只股票,如今已经涨到30多元。这也是张海一直自鸣得意的一笔高明投资。这笔曾经最终压垮健力宝集团的近5亿元资金投资,如今翻了数倍,价值高昂。
而作为投资方的正是健康产业集团的两个股东——叶选生和张海。据今年胡润百富榜,三水正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叶选生以10亿元排名第324名。而在今年胡润金融富豪榜中,叶选生位列第十二,叶凭借的正是来自平安保险的股份。
而有媒体调查发现,叶氏家族正是广东本地老牌的显贵家族。叶选生其人在三水相当神秘,从政府部门到所在公司,对此人均讳莫如深。据悉,三水正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叶选基,叶选基正是叶红汉的叔叔。
会否交股脱罪?
据悉,健力宝的控制者是三水正天公司,该公司三大股东如今命运迥异。股东之一的祝维沙通过借款收购健力宝,并进而入主。在匆忙转手之后,最终也未能逃过一劫。知情人士介绍,祝维沙被警方控制之后,再出来时头发全白。如今虽已取保候审,外界猜测其今后应可脱罪,但其在三水正天公司的股权据称已被迫全部交出。
占三水正天公司40%股份的大股东张海,同时还拥有健力宝饮料厂的后身——健康产业公司10%股份,但目前身陷囹圄。三水正天公司曾经的三大股东,如今只剩下叶红汉一人平安无事。张海是否会重蹈祝维沙覆辙,交出所有股份从而脱罪?
PS:张海,1974年5月出生,河南开封人。1988年前后,已传出“特异功能”,据闻可将冬青树叶含于嘴中,变小后吐出,而轮廓不变。亦可借特异功给人治病。1995年,张举家南迁广州。置豪宅名车,结名流巨贾,自此由“藏密大师”向“资本玩家”转型。1996年后,在深圳改组凯地投资管理公司。2000年始,张始扬名国内资本市场。其后,“凯地系”在股市频频出击。2000年至2001年间,“凯地系”先后操盘方正科技(600601)、银鸽投资(600069)、飞亚达(000026)、中科健(000035)、深大通(000036)。须臾之间,“凯地系”以资本链捆绑之关联公司总市值已超百亿,引人侧目。
2001年5月,张海与祝维沙之“裕兴系”结盟,增持方正科技,欲夺控股权。6月,祝剑秋落败,被逼出局。时至2002年。年初,张海以浙国投名义“闪电收购”健力宝,执掌国内最大饮料厂家,任董事长兼总裁,时年28岁。至2004年8月,被股东联手逐出。
作者:
金银岛岛主
时间:
2006-11-13 10:36
张海夸海口:保证24小时解决健力宝困难
在张海的辩护人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后,长于言辞的张海做了最后陈辞:“我担任了两年的健力宝董事长,为地方提供了四个亿的税收,而地方给我的回报是十八个月的看守所免费食宿,不过无论如何,说我有罪也好,无罪也好,只要再给我机会,我保证24小时内筹集资金,解决健力宝的困难,哪怕算是戴罪立功都行。”
下午5时30分,审判长宣布本案第二次开庭时间待定,张海在法警簇拥下走向庭外的囚车。15个小时后,同样在这间审判厅这个被告席,坐上的将是科龙电器原董事长顾雏军,顾的罪名同样是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
张海案波澜不惊。虽然控、辩双方在3日庭审时均信誓旦旦称自己将有新的证据出现,但显然,他们都食言了。
截至11月6日中午12时,张海涉嫌职务侵占及挪用资金一案已经出示了共计500份书证,90份证人证言。为避免再次延期审理,审判长决定加班,只为两场庭审之间留下了一个半小时,以至于第二场庭审开庭时旁听者包括律师被佛山中院的门卫以未到上班时间为由,挡住不让入场。
唯一的出庭证人
张海为了证实自己,共找了三名证人,但在出庭当日,只有原健力宝集团董事会秘书纪治出庭。张海希望纪治证明的事实,是健力宝集团中三水正天各位股东的实际操控地位以及重大事项的流程手续。据纪治介绍,在健力宝内部,为三水正天的股东及法人代表均留有办公室,而健力宝大厦的第三十八层,除一间会议室外,整层供三水正天法定代表人叶选基个人使用。
纪证称由于叶红汉与叶选基为叔侄关系,所以“我们一般认为(叶)红汉的行为,就是法定代表人授意的。”纪治同时证明,其在多次董事会会议中听到张、祝之间为借款之事发生争执,“当时说这钱是三水正天借的,张海说应该由三水公司还。”
鉴于张海此前庭审中多次提到有证人或同案犯有作伪证嫌疑,并称自己有强有力的证人,但他未想到己方证人却无法如约出庭,他不知所措地咨询审判长还有无其他办法取证。其辩护律师张民则表示另一个关键证人郭泳不愿意为任何一方担当证人,所以请求合议庭依法传唤郭泳到庭作证。
张海对健力宝前执行总裁张金富的口供一再地表示怀疑,“为什么张金富只有口供,而没有相关的书证,如果我真的让他将近两亿的资金违规划转,他作为一个曾服务于多家海外上市公司的高管,竟然连给自己留一点凭证的意识都没有吗?”
证据之争
张海在庭审中对自己被扣押的物品清单表示不满,而且他最关心检察机关从他家中搜去的相关文件资料,“那里面许多是我的证明材料,能否请检察机关出示扣押的文件清单,以便我查找并举证”。
张海的要求遭到了公诉人拒绝,“证据的选择与提供顺序由控方决定,控方无义务提供这些证据”。
但审判长最终批准张海可在庭后书面提供一份其所要求看的证据目录,并当庭满足了张海的一个要求,让其阅读了一份裕兴公司关于向三水正天科技提供借款的董事会会议纪要,因为张坚称这是一份最能证明其清白的证据。
该会议纪要内容显示,2002年5月,祝维沙任总裁的裕兴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将总计2.38亿元的款项借给三水正天,以助其完成收购健力宝饮料厂的工作。
“这份证据证明前面那些所谓说我借了1.58亿元的人是多么的胡说,他们连基本事实都不清楚,他们的口供怎么能相信。”张海称。
最后陈辞
在最后的双方辩论阶段,公诉人认为虽然张海一再将三水正天与其个人区别开来,以表示现有的侵占及挪用资金行为均为公司行为,但检方收集的证据证明,三水正天本质上就是张海个人掌控的公司,该公司没有实际的营业场所,而且具体运作由健力宝集团的投资管理部负责,“这说明三水正天其实就是张海为实现其个人目的所设的公司,三水正天的行为不过是张海为掩盖其不法行为的空壳。”
而张海再次否定该指控,称其并非三水正天的实际控制者,且三水正天有正常的经营运作行为,其所作所为并不等于张海。
对于挪用资金为自己购置别墅一事,张海则供认,这笔钱确为其个人工资收入,在健力宝集团,他及叶红汉、叶选基的工资发放均采用此种形式,即通过将款项转入各自的关联公司账户来完成。
作者:
金银岛岛主
时间:
2006-11-20 09:28
张海:像我这样一句假话都不讲的人不多
对于于己不利的大量证人证言,张海在法庭上如此感慨:“大部分人进了看守所以后承受不住压力,像我这样在看守所关一年多,一句假话都不讲的人真不多!”公诉人指出,张海在整个庭上的表现,显示其对所控罪行全无认罪悔过之意,申请法庭对张海数罪并罚,并将其认罪态度一并考虑在内。而张海在最后陈述时,依然坚称自己无罪(但《上证报》报道,在上诉期满的最后一天,张恩照仍未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上诉状。11月3日,张恩照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自2005年6月13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止)。
自去年4月被拘以来,这位前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健力宝集团)的董事长已在看守所呆了整整18个月,当他身着米色T恤步入佛山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时,昔日标志性的“板寸”已是发长及耳根,身形也消瘦了不少。他极力显得平和恭顺,一开口却“雄辩”如昔。
佛山市检察院指控,张海侵占健力宝集团1.21亿元,挪用健力宝集团9473万元;张海在未向国有转让人支付股权款的情况下,先行入主健力宝集团,并在之后大举侵占、挪用健力宝集团自身资金,用于支付股权款。
公诉人指控,2001年底,张海收购健力宝100%股权,为此,张海须向健力宝饮料厂的所有人佛山市三水区公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下称三水公投)支付股权转让金3.38亿元。张海用他在天一证券公司价值1亿元的国债作为订金,并承诺三个月内支付另外2.38亿元,由此先期进入健力宝集团。2002年1月,张海成为健力宝集团法定代表人,并任董事长、总裁。
不久,三水公投发现张海给付的1亿元国债不能兑付,开始追讨现金。张海遂请求北大方正集团出资1亿元来兑换这笔国债。后者提出,若要如此则须由方正集团控股健力宝,而张海不愿失去控制权,于是开始寻求其他资金渠道。
之后不久,张海终于找到了愿意出资的合伙人——香港上市公司裕兴科技的老板祝维沙。同时,他还找到了另一位在广东地区颇有能量的人士——叶红汉,后者可为张海入主健力宝“摆平关系”。
于是在2002年5月,张海、叶红汉和祝维沙利用武汉市正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正天公司),再与三水公投签约收购健力宝饮料厂股权。张、叶、祝三人的持股比例为40%、32%和28%。主导收购者是张海,但真正有钱向三水公投支付健力宝收购款的,只有祝维沙。
而祝维沙的这笔巨资也系多方腾挪而来,据闻有挪用香港上市公司资金嫌疑,因此只能是短期拆借,必须尽早收回。而两手空空的张海不可能还钱,于是“还钱者”只能是健力宝集团自身。
在三天的庭审中,控方引述了90余名证人的证词,出示了包括有张海本人签名的数百份书证材料。张海对几乎每一单证据都予以否认和质疑,展开大段辩白,全面否认一切指控。
辩方的重要论点,是指收购健力宝集的主体是正天公司,向祝维沙的借款是由正天公司名义签署,因此借款是两个公司间的行为,性质上属于公司间的商务拆借。
证人张金富的证言显示,“用健力宝的钱收购健力宝”,是张海和祝维沙的共谋;但在具体操作上,“是按照张海的指示来办的”。
对此,公诉人针锋相对地指出,张海是正天科技的大股东,上述资金正是在张海的个人意志主导下流出健力宝集团;“法律不会让张海作为股东个人承担公司的犯罪行为,但同时也不会因为他打着公司的幌子,就能掩盖他个人的犯罪行为。”
对于挪用828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的指控,张海辩称,支付这笔钱的前提是健力宝持有对方公司的资产,且在拨出这笔款前曾有同额款项转入健力宝的账户,用以还款。对于挪用518.128万元用于个人购房、装修等消费的指控,张海则辩称,该款是自己在健力宝集团的工资款,并称健力宝集团至今仍对其欠有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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