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煤矿官股的对策:明撤暗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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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银岛岛主
时间:
2005-10-24 13:22
标题:
煤矿官股的对策:明撤暗持
钱高平,男,温州一名房地产商。近年来经常在新疆、云南地区的矿源边上“走动走动”,按他自己的说法是“搞些资源玩玩”。他最近接到很多电话,催他出去“吃进”(接手)一些煤矿的股份。
钱高平回答说:现在风声有些紧,得小心掂量掂量。国家对煤矿的整顿检查,三令五申,一不小心,钱什么时候打了水漂都不知道。
之所以有人叫他吃进煤矿股份,是因为,撤股就必然存在由谁来接盘的问题。在撤资令下,不少公务员正在寻找退出的路径。而温商炒煤近年来早已人尽皆知,温州老板理所当然成了不少干部寻找的“下家”。钱高平就是“下家”之一。
钱高平称,官员有一种入股方式叫“显股”。“显股”官员可以通过名义上的退出,转让给自己信得过的朋友,只需要从资金链上再走一圈就又回来了。他可以通过协议把现金转出来,打到另一朋友名下,再以朋友的名义将钱重新投资到他所在的煤矿上去。事实上,这种“明退暗持”的现象在山西也非常严重。如果你是我的话,把这事情托给我,我肯定会帮你扛下来的,本来就是生意人嘛。
而将煤矿的股份落实在白纸黑字上的少之又少,绝大多数官员都以“干股”的形式出现。这种人持有股份的多少,取决于其运用权力给煤矿带来的利润空间大小。严格地讲,它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出钱,但有名字的干股,不过这种名字是体现在另立的文字或口头协议中,还有一种是以他人名义分得股份的暗股,名字干脆就不出现。
如果这两种隐性股份要退出的话,双方也会需要一纸协议。最初投资200万元,升值到1000万元后,如果某官占利润的10%,在他退出的时候该煤矿就需要支付80万元。但是利润的直接产生需要纳税,通行的做法是请评估机构搞一个形式上的评估,在转让协议上注明一小部分升值的利息,比如10万元,剩余的70万元再私下支付。
从统计的数字上看,山西836名官员撤资4077.33万元,河南省356名入股的官员撤资退股累计金额2327.41万元,内蒙古110人共撤资600余万元。这几个省的干部撤资情况显示,国家干部所持股资人均分别是4.87万元、6.54万元、5.45万元。
数字似乎远低于人们的心理预期。对此,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只是表示,数字还在汇总过程中。
而在钱高平看来,这些数字与实际也相差无几。煤矿的暴利是在近年爆炒上去的。早期的煤矿投资确实不多,也就十几、二十来万元左右,人均几万元是正常。煤矿的利润在煤的资源,最初的投资额只是并不多的井口机械设备等。
现在,一切依然在继续。用湖南某矿主周先生的话说:查仍在查,躲的依旧在躲,投资也继续进行。一些个“芝麻官”又开始以朋友的名义在其他镇上寻找煤矿投资的可能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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