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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玄机 尚福林的“连珠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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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银岛岛主
时间:
2005-6-27 07:43
标题:
48小时玄机 尚福林的“连珠箭”
谁说大象不能跳舞?
6月19日,周日晚,没有任何征兆,中国证监会突然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第二批试点,抛出一份42家上市公司———一个远超此前市场预料的阵容,涵盖大型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和10家中小板企业等不同类型公司———的试点名单。
“很显然,股权分置改革进入了加速状态。”业内人士评价。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股权分置改革已然驶入了快车道,至少在管理层和投资者意识到尚有大量的“非典型”案例需要处置之前。
“48小时”
“17日刚一闭市,我们就接到了启动第二批试点的通知,此后的48个小时,38名工作人员就没有合过眼。”证监会内部人士回忆起三天两夜高强度工作时表示,“虽然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但感觉仍很突然。”
他分析说,之所以在闭市之后才开始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是为了保证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内幕交易行为,避免道德风险。
17日下午3点30分,证监会相关部门将第二批试点启动的通知传真给45家保荐机构,要求在两个指定时间段上报保荐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材料:第一个时间是17日下午4点至18点,第二个时间段是18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
“在通知下发之前,证监会没有受理任何一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材料。”上述证监会人士透露。
“而从17日下午3点起,38名工作人员就开始了不眠不休的‘惊天48小时’工作。”他半调侃地说,“从对58家上市公司材料的上报、审核,到最终确定了42家二批试点公司,我保证,在这一过程中,没有任何一个工作人员对一家企业能否成为试点公司起到决定作用,这就最大程度地保证审核的客观和公正。”据他透露,“即使在材料受理过程中也建立了隔离墙———由专人接收材料,再由专人将材料转交给审核组。”
审核工作也采取分段作业模式。“审核组分为三个小组:政策业务指导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材料是否合乎政策要求;技术评估组则负责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方案技术可行性论证;风险排除组则是将一些存在风险的公司排除在试点企业之外。经过三段工作审核之后,再集中到汇总评审会形成专业的审核意见。”该人士透露。
汇总评审会在18日晚11点开始工作,19日凌晨4点工作结束。“19日8点30分,最终结果出来。此后还要指导试点公司做信息披露工作,19日下午正式公布名单之前,工作组所有人员几乎都没合过眼。”
证监会相关人员紧张工作的同时,上市公司也难得清闲。
证监会“望闻问切”
“周五下午三点休市之后,公司接到证监会通知,要求在周五18点之前,将股权分置改革的材料上报证监会。当时我们想,报就报吧,反正迟早要走这一步。为此,公司连续加班。周日下午,接到会里通知,我们才知道已经成为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一家办公地点在北京的二批试点上市公司董秘透露。
宝钢股份(600019.SH)董事会秘书室的一位人士表示,目前公司正在通过电话、传真和网络广泛地争求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结合市场的反应,公司将确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据悉,宝钢股份尚未确定最后方案的时间表。其间,公司不排除将以投资者恳谈会、媒体说明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确保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双赢。
“我们将严格按照5月31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做好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第二批试点通知》),做好试点工作。”上述宝钢人士透露。
《第二批试点通知》规定,公司被确定为试点前,只需由保荐机构上报改革意向性方案。被确定为试点后,股票交易首次停牌。停牌期间,试点公司的大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充分沟通,确定改革方案后,提交董事会表决,再召开股东大会,对方案进行分类表决。通知没有规定首次停牌时间,目的是为了保证沟通的有效性。
实际上,《第二批试点通知》只是指导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之一,为了二批试点的顺利启动,中国证监会在近40天内做足了“望、闻、问、切”功夫。
5月19日,股权分置改革第一批试点启动不久,沪深交所与本地券商和基金公司等机构座谈,商讨股权分置大计。
同一天,中国证券业协会召集全国15家券商负责人抵京研讨,股权分置“既要有长远的目标,又要有改革时间表”,给市场以明确的预期;既要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又要注意解决其他问题”的观点见诸报端。
6月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保荐机构可选名单,45家券商入围。
6月2日,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再次召集QFII与代理QFII业务为数较多的中金公司等国内几大券商赴北京开会。
6月3日中午,上海市148家本地上市公司高管陆续赶赴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他们接到通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将出席上海市上市公司工作会议,并发表讲话。
而就在第二批试点启动前夕,中国证监会还曾两次组织45家保荐机构学习相关工作经验。
尚福林的“连珠箭”
“开弓没有回头箭”,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的这句话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而变得耳熟能详。
一位业内人士形象地打比方说,为了推进股市改革,监管层接连射出了“连珠箭”。正本、培元、去病,多管齐下。
从国有股减减持到全流通再到股权分置改革,虽然三个概念一脉相承,但其实不一。如果不能正股权分置改革之本,则注定其前途将徒增许多磨难。为此,尚福林数度表态,以正视听。
5月中旬,尚福林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股权分置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6月1日,在北京举行的“世界交易所联合会发展中市场论坛”上,有关资本市场的声音尤其显得清亮;6月3日,上海上市公司工作会议上,尚福林再次详述股权分置改革细节,并声言,后续将有政策支持。
就在股权分置改革戮力前行的途中,从5月9日起至6月6日,沪综指由1160点没有一丝反弹地下跌至998点,千点关牵动人心。监管层迅速推出一系列“培元”之策。
6月5日,第29届基金业联席会议上,尚福林表示,基金业要共同推进股权分置改革;6月8日,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同日,银行号基金公司引擎第一次轰鸣;6月16日,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增持社会公众股份双开闸;其间,央行为券商提供“治病钱”的消息传出。
一系列政策组合之后,股指碧色翻红,“千点”有惊无险。
与此同时,对改革路径不断调整的“去病”方略也在紧锣密鼓地推出。
5月30日,中国证监会、国资委积极回应市场认为“第一批试点代表性不强”的声音,联合发文强调“大中型上市公司要积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紧接着,6月1日,第二批试点工作指导性文件出台,对第一批试点中存在的不足做了修订,二批试点随时可以鸣枪放行。
6月13、14日,两交易所权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法拓宽。
6月17日休市后,国资委下发“第二道金牌”,严控股市扩容,再一次消除市场的担心。
同日,首批第四家试点金牛能源顺利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至此,所有准备工作就绪,二批试点正式启动。
二批试点的再融资能力?
据了解,此次42家试点公司中,有再融资要求的超过10家。而如果这些公司不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它们的再融资便不可能实现。
消息人士透露,国投电力(600886.SH)就是在再融资的压力下,才决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
但是,“投资者要对自己投资的试点公司进行有效鉴别,否则可能要承担试点方案无法通过的风险”。
虽然第二批试点里包括长江电力、宝钢股份、上港集箱等大盘蓝筹,这些属于“黄金”,但是里面还是飞进了“苍蝇”。据他测算,二批试点里面会有4-5家公司属于“隐性问题公司”,其中有一家正经受着交易所的调查,只是证监会尚未立案。“这些公司是需要警醒的。”
另外,“那些急吼吼地想大比例送股的公司也应该注意,因为这说明非流通股东不珍惜自己持有的股份。而不珍惜的背后,可能是这家公司的股票根本不值钱。”他认为。
瑞银第一波士顿中国研究部主管及中国策略分析员陈昌华,从试点公布的情况来看,有两层含义:其一,监管部门对股权分置改革相当重视,否则,不会有如此之多的试点出台;其二,长江电力等公司参与试点,说明证监会与国资委两大部委已经达成一定的共识。
据悉,国资委与证监会共同建立了股权分置小组,联合办公,共同推进股权分置改革。
上海隆瑞投资执行董事尹中余则认为,二批试点透露出一个重要的信息是,试点公司的母公司大部分资质尚佳,没有太多负担。如果这种思路沿续下去,那么,部份投资者选择股票时,就会主要选择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而不是选择上市公司本身。因为只有母公司好的公司才能进行当前状态下的股权分置改革,这将市场的选股偏好向母公司质量好的公司扭曲。“监管层应当对此明示:母公司资质不好的应该怎么办?否则,持有这类公司的股票却不明就里的投资者,可能等待花开却未开先败。”
未来的“非典型”案例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教授认为,如果说这42家公司具有代表性,那只是代表了优质公司,而对于含H股等股权结构复杂的上市公司、ST一族、业绩差的公司,则不太具有代表性,他认为,“先解决占指数比重大的,然后用市场化的办法来解决,解决那些数量上占优的大多数公司,这一思路很正确。”
有资深业内人士认为,下面几类公司的情况,还需要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加以妥善解决。
其一,母公司存在问题的公司,比如华北制药。公司的母公司负债累累,基本没钱,而让这些公司按要求支付流通权的对价,极可能招致母公司员工的反对。
其二,大股东的股份已经完全被冻结的如何处理。比如宝硕股份的大股东持有公司的所有的股权已经被冻结了。
其三,重庆啤酒、乐凯股份等公司的非流通股是外方股东以接近市价的价格收购的。如今,这些外方股东是否支付对价,尚无定论。
其四,浦发行、深发展等公司的股权本来已经相当分散,比如深发展的第一大股东新桥发展,只持有公司18%的股份。新桥发展从来没有享受过新股发行溢价收益,如今却要支付流通权对价。
“正本”之策
序号 时间 政策
1 5月中旬 尚福林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股权分置改
革“开弓没有回头箭”,并直面阐述了八个焦点问题。
2 6月1日 黄菊表示,要继续推动中国内地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
和开放。
3 6月1日 周小川也表示,中国资本市场存在极好的发展潜力。
4 6月2日 尚福林提出近期中国证监会将采取5个方面的措施。
5 6月3日 尚福林再次详述股权分置改革细节。
“培元”之策
序号 时间 政策
1 6月5日 尚福林表示,基金业要共同推进股权分置改革。
2 6月6日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
求意见稿)发布。
3 6月8日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
项的通知》发布。
4 6月8日 银行号基金公司启航。
5 6月12日 央行有关部门正在请示拟对两家证券公司提供再贷款支
持。
6 6月13日 《关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增持社
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
7 6月16日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8 6月16日 《关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增持社
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
“去病”之策
序号 时间 政策
1 5月8日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出台。
2 5月30日 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
点工作的意见》。
3 6月1日 《关于做好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
题的通知》出台。
4 6月13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
5 6月14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稿)发布。
7 6月17日 国资委下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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