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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财经报道第六辑——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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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银岛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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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17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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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财经报道第六辑——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中国暂不需要“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中国传媒最近报道,有人提议,中国也应该搞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对此提议,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官员作出了积极回应。我认为,政府对市场的每一次干预都出于善意,看起来都合情合理,但是在绝大多数时候,干预都加剧了市场扭曲。“中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如果不是一纸空文的话,很可能会导致增加劳动力市场的扭曲。
中国是一个人口和劳动力大国。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和城市都有大量剩余劳动力。这既是中国经济的优势,更是沉重的包袱。在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廉价的劳动力一直是中国吸引外资的重要优势之一,也确实成功地吸引了产业跨国转移。然而这一优势一点儿也不值得骄傲,因为“低工资”和“不发达”是一回事儿,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成为中国政府下定决心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在改革开放的头三十年里,制造业较高的劳动报酬和相对较好的工作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农业人口加入到进城打工的队伍。非常巧合的是,沿海地区面向世界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增长迅速,新的生产线为外来打工者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就业岗位。国内要素与海外市场的结合导致了沿海地区迅猛的经济增长。
然而,快速增长的劳动力大军抑制了工资上涨,农民工报酬的增长速度甚至赶不上所在城市生活成本的上涨速度。因此,农民工在城市里的生存质量在
2004
年以前是下降的。其次,异地就业者迟迟享受不到某些基本服务,例如不能同等享受当地市民的公共福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还没有实现全国统一。劳动者如果跨省转移其个人账户内的养老保险基金,将损失企业为其缴费部分的
40%
。最后,现在的农村青年有其他机会到城市见世面,不必为了见世面而进城打工。于是,剩余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动力降低了很多。
在当前的工资水平和社会福利制度条件下,剩余劳动力优势有可能已经消耗殆尽。几年前的农村调查就发现,大量劳动力转移导致一些劳动力流出地区只剩下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农民工的数量增长已经不可能保持原来的速度。这预示中国经济已经接近了“刘易斯拐点”,劳动报酬有可能会加速上升。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长期研究人口与劳动力供给问题的蔡昉教授不久前提供的数据,中国农民工的工资在过去
10
年的最初几年增长了
2%
至
5%
,在
2004-07
年期间增长大约
7%
,而去年猛增了
16%
。来自温州的消息也显示,今年当地多数工厂的工资已经上涨了
20%
。
总之,当前正在发生的农民工工资大幅上升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尽管如此,中国工人当前的薪资水平仍仅相当于墨西哥的三分之一、巴西的四分之一,国内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企业仍然具有成本优势。因此我们可以预期,市场机制还会继续推动农民工工资上升。如果总的经济形势平稳,工资上升速度很可能不会低于
2004-07
年间的
7%
。这样,
10
年之内倍增是有可能的。但是,持续增长的工资水平也会更大规模地动员劳动力转移,因此工资上涨不会持续过快。
目前讨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时候,引起最多关注的是工资水平。那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对农民工的工资上涨能起什么作用呢?
如果“计划”规定工资翻番的时间是十年或者以上,那么在正常情况下,政府没有必要为实现这个目标做任何事情。因此,除了比正常情况更加保守地预测未来之外,这个计划毫无意义。
如果这个“计划”确实要发挥促进工资增长的作用,例如规定“年均工资增长
15%
、五年翻一番”,那就必须赋予政府更多的资源与新的手段去实现这个目标。在政府努力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一定会造成新的市场扭曲,并且造成额外的风险。如果工资上升速度快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企业的竞争力是会降低的。如果企业的竞争力持续降低,有可能导致订单转移、工人失业,与所谓“倍增”目标背道而驰。
一般来说,由于具有信息不对称、谈判地位不对等、价格粘性等特点,放任的劳动力市场远非完美,政府可以有所作为。中国当前的劳动力市场就更不完善,政府在制度建设方面大有作为。例如上文提到,异地就业的工人享受不到当地居民的福利,跨省就业的人甚至不完全拥有自己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这些制度严重障碍了劳动力的跨区域流动,减少了劳动力供给。而改变这些基本制度是政府的责任,而不应该直接干预价格。
总之,对治市场扭曲的原则应该是消除导致扭曲的干预,而不是用新的干预对付已有的干预。
劳动报酬占
GDP
比例连续
22
年下滑
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日前表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关键在于提高工人待遇。他列举了一系列数据表示,从
1983
年开始,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
GDP
的比重连续
22
年下滑。
张建国称,近些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些由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如“通钢事件”以及部分地区“出租车停运事件”,其重要原因是普通职工的收入水平低、福利待遇差,“据前两年的不完全统计,因收入分配和保险福利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占劳动纠纷的
65%
以上,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张建国称,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
GDP
的比重,在
1983
年达到
56.5%
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
2005
年已经下降到
36.7%
,
22
年间下降了近
20
个百分点。而从
1978
年到
2005
年,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了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
GDP
的比重上升了
20
个百分点。
全国总工会近期一项调查显示,
23.4%
的职工
5
年未增加工资;
75.2%
的职工认为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
61%
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是最大的不公平。
中国最新“财富分化数据”
根据世界银行的最新报告,美国
5%
的人口掌握了
60%
的财富。而中国则是
1%
的家庭掌握了全国
41.4%
的财富,财富集中度远远超过了美国,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在基尼系数上,欧洲与日本的基尼系数大多在
0.24
到
0.36
之间,而中国
2009
年的基尼系数高达
0.47
,在所公布的
135
个国家中名列第
36
位。收入分配格局失衡导致社会财富向少数利益集团集中,尤其是向官僚利益集团和垄断利益集团集中。
当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
3.3
倍;行业之间工资差距日益明显,最高与最低相差
15
倍左右;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拉大,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在
18
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
128
倍;收入最高
10%
人群和收入最低
10%
人群的收入差距,已从
1988
年的
7.3
倍上升到
2007
年的
23
倍。截至
2008
年底,机关公务员退休金水平是企业的
2.1
倍,事业单位月均养老金是企业的
1.8
倍;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国有行业的职工数不到全国职工总数的
8%
,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
55%
;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的
2
倍到
3
倍,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差距可能更大。此外,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收入估计高达
4.8
万亿元,遗漏主要发生在占城镇居民家庭
10%
的高收入户,占全部遗漏收入的
3/4
。据世界银行的测算。
综上可以看出,中国国民财富分布的严重失衡、收入分配的扭曲和贫富差距的扩大,关键在于“计划思维”的回归与资源的逆市场化权力配置。国民财富向少数利益集团严重倾斜,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严重的制度性腐败和资源垄断剥夺了绝大多数国民的发展和竞争机会。惟有继续推进市场化,把一切权力限定在特定边界之内,让普通国民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拥有更大的选择与发展空间,才是解决收入分配严重不公、贫富悬殊问题的根本性出路。
人保部
:
中国能让民众收入
5
年翻番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认为,中国已基本具备条件,实现“年均工资增长
15%
以上,五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所以应该在“十二五”规划或者政府的工作计划里面,酌情考虑或者采取类似的做法。
苏海南认为,总的来看,我国居民收入增长、劳动收入的增长低于
GDP
和平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因此,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不管是对外宣布或者是内部掌握,都是应该予以考虑并做出决策的”。
“但是要讲清楚,在具体落实的时候,不是人人收入都翻一番,只能力争大多数人收入有大幅度增加。”关于收入倍增计划,苏海南在前述访谈中强调,国民收入五年翻番只能是总体目标,并不代表全民收入“普涨”。
人大财经委拟建言减税助企业提工资
5
月份,全国人大财经委就收入分配结构问题进行了密集调研。调研结论之一是建议减轻竞争性行业企业税负,腾出空间给员工增加工资。事实上,除了全国人大,有媒体报道称,近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都分别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就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问题展开调研
减税鼓励企业提工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吴晓灵表示,有些行业,由于垄断性比较强,劳动力工资相对较高;而大量的劳动密集型、充分竞争的行业,由于利润比较薄,税负比较重,使得这些企业给劳动者的工资比较低。她透露,全国人大财经委刚刚进行了这方面的调研,调研的结论之一是,认为应该对充分竞争行业的企业降低税负,让出空间,使这些企业提高劳动力价格。
这项建议也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的提议类似。据媒体报道,人保部建议,一方面继续推行劳资工资集体协商,另一方面探索税收优惠等措施在内的新思路。这些思路包括对提高职工工资的困难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来促进实现员工工资的正常增长。
这显示,相关部门的新一轮调研所形成的结论可能改变政府收入分配调控的固有做法。以往,政府在考虑增加居民收入时,往往是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社保福利标准等手段来实施,希望企业让利于民,但忽视了企业自身的承受能力。而一般性竞争领域的企业,利润率水平往往只有
3%~5%
。
相较居民部门在国民收入中比重下降的趋势,政府部门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则有所上升。人保部所提议的“化税为薪”的方式正好能够在国民收入分配上做一些转移支付。
中央密集表态要进行收入分配改革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出的
2010
年重点改革任务中,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被置于突出位置。
5
月
26
日
《
21
世纪经济报道》称,发改委等部门目前正在全国多个省份进行不间断的调研,并表示目前收入分配规划正在研究。在此之前,全国各地掀起“加薪潮”,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广、力度大。在江苏率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上海、山西、重庆、浙江等省市也纷纷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据悉,目前,已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十余省市,平均上调
17%
左右。
5
月
31
日
国务院转发的国家发改委《关于
2010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将收入分配改革列入了工作重点,表示要研究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
6
月
1
日
第
11
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的重要文章,题目是《关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持续发展的几个问题》。文章指出,应更加注重就业和劳动报酬在一次分配中的作用,更加注重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在二次分配中的作用,以此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重要突破口。
官媒齐发文力挺珠三角加薪潮
深圳富士康和南海本田近期的大幅加薪,引发连锁效应,加薪潮从珠三角蔓延至长三角,各地纷纷调高工资。中央媒体密集发文力挺,《人民日报》刊文要“壮大中等收入者队伍”,新华社也刊文呼吁提高低收入者待遇,让劳动者有尊严地生活。
事实上,富士康一再调高加薪幅度,以及本田工潮以加薪
34%
告终,都显示工人在劳资博弈中的议价条件和决心都有所提升。对此,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就指出,必须增加工资才能够继续吸纳剩余劳动力。而有内地媒体调查,随着招聘旺季到来,为了吸引工人,上海有
8
成的企业确定今年给员工涨薪。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地劳资纠纷愈演愈烈之际,中央媒体近一段时间也密集发文力撑工人阶层,显示内地制造业加薪浪潮得到官方力挺。《人民日报》刊文,提出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形”分配格局的稳定性最高,而形成这种格局的关键,就是要壮大中等收入者的队伍,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新华社日前也发表评论文章《让劳动者体面劳动有尊严地生活》,指当前收入分配很不合理,是时候为“中国制造”赋予尊严了,而富士康的提薪“无疑是一个积极的讯号”。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加薪潮来得过快过猛,也会加重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的竞争力,妨碍企业的转型升级,不利于整体经济的稳定。因此,在提高工人消费能力和保证企业成本优势、消除通胀预期之间寻求平衡点,在当前加薪潮下显得至关重要。
中国民众收入为什么低?
中国这几年富了,外国人都羡慕不已,高档奢侈品的消费人群中,经常出现大批中国人的身影,各个国家经济遇到一些问题,经常会想到一个办法:开放对中国的旅游。只要能够吸引有钱的中国人去旅游消费,就能刺激或挽救当地的经济。不管是送进来的,还是走出去的,世界经济领域中针对中国有钱人的商业计划日益激动人心,而且往往都能成功。上述事实都不假,但是,我们必须指出,这一富裕的现象只是中国经济的一部分。
中华全国总工会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
23.4%
的职工
5
年未增加工资;
75.2%
的职工认为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
61%
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是最大的不公平。我认为,这个现象是真实的,但是,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个现象?
从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数据看,上个世纪
80
年代初,居民劳动报酬占
GDP
的比例最高,这是有原因的。那时候,改革开放刚刚开始,资本还没有形成庞大的力量。那时候的有钱人叫万元户,大多数万元户都是劳动者。此后,资本越来越多,劳动报酬与资本收入的分野便开始了。我们知道,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有一个高高在上的模仿目标,这就是美国。近三十年来,中国绝大多数领域,都以美国为榜样。而在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同时间段,美国经济恰恰也是贫富两极分化日益严重的时候。因此,我认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指出的中国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的现象,其实就是我们盲目学美国,甚至依附于美国的结果。
西元
2008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鲁格曼前不久因人民币升值问题,令很多中国人不再喜欢听他说话。但是,在奥巴马上台之前,克鲁格曼的很多言论还是很有道理的,因为,那时候他像是一个真正的学者,而没有太多、太明显的利益集团色彩。美国自里根时代以前,人均收入的增长就不大,人均收入增长的速度也没有与新经济的高速增长同步,而是落后于整体经济增长。事实上,这种情况在以美国马首是瞻的中国,一模一样地出现。即便人均收入在增长,也不代表每个人的真实收入在增长,对此,克鲁格曼做了一个比喻,他说,当比尔
-
盖茨走进一个酒吧,酒吧里的人均收入立即显示出很大的增长。但这种增长,对于酒吧里的其他人毫无意义,其他人的口袋里,本来有多少钱,还是多少钱,比尔
-
盖茨不会把钱送给他们。
我们不得不看到,克鲁格曼的这个比喻,在中国也一模一样地出现。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个个希望成为比尔
-
盖茨,他们学着美国的模式,以超常规手段增加自己财富,走在与世界接轨的道路上。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要对金融高管“限薪”,中国也说要“限薪”。国内的一些评论还把中国的“高薪”称为中国人自己的坏毛病。中国高薪所折射的两极分化,同样是学美国的后果。克鲁格曼曾经指出,美国一个企业
CEO
的收入,与普通员工的收入之比,可以达到
360
多倍。事实上,中国企业高管的收入,还远远没有达到美国这个榜样的标准。因此,如果我们不改变思想观念,继续以美国为榜样,继续认为美国一切都好,贫富差距加剧的局面,必定在中国越演越烈。更可悲的是,美国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只是苦于改变的困难,而一些中国人却意识不到,还抱着美国的臭脚不放,那就只能等着吃苦头了。
钱,人人都喜欢。但是,美国是一个少数资本家主导的社会,它更有利于少数有钱人。所谓自由经济、放松监管,大社会、小政府,市场决定论等等,至今还有国内学者将其奉为神明,实际上,都是上个世纪
80
年代美国的那套理论,金融危机已经证明了这套理论的失败。其之所以还没有失败到底,是因为还有中国这样迷信美国的国家在给发达国家供血。在中国先富起来的人中,我们不能说全部,至少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只是像富士康一样,是给美国资本家当包工头、当掮客、当买办的高级白领。他们盘剥了中国,得到了美国资本家的首肯,然后在美国资本家那里分得了一些好处,成为中国的有钱人。我们也许觉得不齿,但是,当人们把美国当成所有文明的先进榜样时,他们并没有觉得自己做得不对,而是相信,和美国资本家一起赚钱,并且在未来成为新的比尔
-
盖茨,绝对是引领中国走向文明啊!如果我们不改变这种思维,像美国一样贫富两极分化,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如果我们不改变这种思维,在美国经济模式的死路上走进死胡同,也难以避免。说到底,又要重复一句话:中国没有榜样。(作者:刘仰)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向权贵开战
中国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箭在弦上。只要国民收入倍增,才能拉动内需,才能让社会保持橄榄型的稳定结构。
外向型经济遭遇瓶颈,而内部经济效率在下降。
2009
年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对应的
GDP
,已经从上世纪
90
年代超过
3
的水平下降到
1.5
,
A
股市场的
ROA
从
10%
的水平下降到
2%
。如果缺乏深度改革,中国的经济增长将走入死胡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从房地产到国民收入分配,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
抛开房地产不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内需经济的必由之路。
我们动辄把中国与深处于泡沫陷阱中的上世纪
80
年代的日本相比,事实上,目前的中国是泡沫日本与工业化之初的日本的结合体。
一战前后的日本,建立起了大财阀统治的市场机制与赤贫的产业工人群体。虽然当时的日本跻身于强国之列,但无法解决内在的矛盾。
二战失败后,日本经济逐渐复苏,在经历长期增长后,日本经济再次进入瓶颈。上世纪
60
年代初,日本经济进入“锅底萧条”阶段,其原因是经济存在农业与工业、大企业与小企业之间的双重结构、过度依赖投资、人口红利即将结束、个人消费不足等诸多问题。上世纪
50
年代,日本全国掀起经济体制转变的大讨论,以后这场讨论成为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理论基础。所谓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事实上,并不单指国民收入,而是包括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内需、淘汰落后产能、增加国民福祉等环环相扣的几个部分。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实际上是日本政府铁腕打散财阀的过程,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是迅速地把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一倍,从而谋求通过增加就业,实现完全就业,大幅度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而手段主要包括,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必须缩小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地区相互之间以及收入阶层之间存在的生活上和收入上的差距,以期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得到均衡发展。
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成功的,从
1960
年到
1967
年,日本提前完成翻一番的目标,国民收入增加了一倍多。到
1973
年,国民收入增加了
2
倍。因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日本的经济结构最终稳固,成为超级经济大国,更重要的是,日本国内诞生了一个强大且稳定的中产阶级消费群体。
到上世纪
80
年代,日本再次面临经济瓶颈,突破的办法是高估资产价格,使日本成为天字第一号的资产大国,而日本人一开始是当作经济复兴的号角鼓掌欢迎的。在后工业时代,当内需被彻底掏空,而高估的资产价格又让日本人为了虚幻的资产一辈子当苦力时,泡沫破灭就是盛宴结束的时候。日本的资产泡沫耗尽了实体经济的余荫,资本镀金时代恶化了贫富差距。如谢国忠所说,如今的日本,人均国民收入已经下降到世界第
19
位,而且是一个存在巨大贫富差距的社会,相对贫苦率仅次于美国,列世界第二位。作为日本改革的象征,新上任的自民党曾承诺,在
2010
财政年度下半年度实现
2%
的经济增长率,家庭收入平均增加
100
万日元
(
约合
1.06
万美元
)
,
10
年内把人均国民收入提升至世界最高水平。但提高人均收入曲折而漫长。
中国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正处于中国经济结构转型、拉动内需的关键时刻,劳资冲突与市场在劳动力并不缺乏下的民工荒,说明以往的模式无法持续。但是,对于中国而言,由于是工业化初期与泡沫时代日本的结合体,面临着双向作战的困境,一方面要向权贵开战,另一方面要控制泡沫。对于中国而言,如果畸形的收入分配体系不改变,那么,由政府强令提高最低工资制就会演变成一场通胀下财富重新分配的数字游戏,由于资本市场的控制权与分配能力极高,最终最低工资制会经由资本市场等通道重新回到富人的手中。除了最近两年,农民工过去
10
年上涨的工资,刨去通胀后,并未真正上涨。
也许对于中国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而言,真正的困难,在内部是抑制垄断企业,通过税收手段给中小企业减负,同时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外部是保持人民币的信用,争取货币主权与资产定价权。这并不容易,从目前的资源税等税费改革看,基本属于征一补一的平衡法,而在外部争取货币主权、在内部减少对发钞的兴趣,更是政府对自己欲望的克制,需要多方的激烈博弈,才能定型。
高房价与低收入
“高房价”、“买不起房”一直是媒体上的一个热门话题,近来,这个话题的热度再次攀升。判断房价的高低不能只凭心理感受,大家众口一词地咬定它高了就一定是高了。高或不高都应当是比较的结果。
现在说房价高,无非有两个依据,一个是相对于过去而言的,是一个纵向的比较。但这样的判断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除非能够确认之前某个时间的价格确实是高了或者已经达到了均衡,然后才能说价格的继续上涨那就是高了。
另一个观点,则是由许多专家据说是从国外引入并已经将其普及化为共识的房价收入比,也就是说房价一般应是年收入的
4
至
6
倍,所以这是一个横向的比较了。而中国一些城市的房价已经远远超过这个比值,有的甚至达到十几、二十倍或者更多,因此认定房价是太高了。当然这个说法里至少有两点是可以进一步质疑的(暂且不说这是否真的是国际经验):首先,这
4-6
倍究竟指的是什么样的房子、房价是怎么确定的、相对于谁的收入而说的?这并不清楚;其次,既然是横向的比较,那么为什么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房价要比我国许多一线城市的房价更高,也并没有形成众口一词地说他们的房价太高了?这也是房地产商、房产经纪商们经常在忽悠的,我们的房价与那些城市还有差距,所以房价还有继续看涨的理由。
但无论如何,用收入来判断房价显然是个相对客观的方法,毕竟住房是一个家庭非常巨大的一笔开支。按照现在各地尤其是一些主要城市的房价来进行计算,如果一个家庭要买房确实有可能要损害到家庭的日常生活质量了,于是,房价高的判断是正确。而在这种判断中,房价和收入的关系是相对的。相对于现在的收入,我们完全可以说房价是高了,而且高得离谱;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同样可以说,相对于现在的房价,我们的收入太低了,而且低得离奇。那么我们为什么只关注房价高,而不是关注收入低这个问题呢?
其实收入低,我们也是经常会提及的,改革开放以来,实际上我们就是以“廉价劳动力”来博取制造业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的,甚至可以说,改革开放的经济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的。但现在说到收入低,往往关注的是最低工资之类,似乎忽视了这是个整体性的关系。长期以来,至少可以从
1950
年代开始算起,我国始终实行的就是低收入或者说是“低工资”的收入分配政策。在计划经济时期,由国家统包统管起全民的各项社会福利(包括住房、医疗等),因此,工资仅用于最简单的日常生活开销,以满足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其中并不包括被称为福利性的内容。经济体制改革后,所有的商品和服务都已市场化了,定价机制也都遵循市场的原则,而低工资、低收入的政策并未发生根本的改变,这只要看一下工资总额在
GDP
中所占的份额就很清楚了。也就是说,尽管工资的绝对值已经有了较大的增加,但实质上,其基本的性质即工资中所包含的内容并没有发生改变。就房地产而言,无论是政府的土地出让,还是房地产商的房屋建设以及销售等等,都以市场方式、按照市场定价准则进行操作和运行,市场运行的规律决定了其最终产品的价格。在这样的状况下,房价与工资的比值能不高吗?更何况,在收入分配上存在的显著分化更使一些群体对此难以承受。这在住房问题上是如此,在医疗、教育等等方面又何尝不是如此?
低收入或低工资策略所带来的问题,也许不仅仅只发生高房价、看病贵之类能够以价格来体现的方面,而且在产业结构转型、推进创新国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社会保障等等方面都受到严重的牵制,更何况近年来我国低端制造业产品的出口受阻也与此直接相关。因此,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提升工资总额在
GDP
中的比重,应该是改变这种局面的根本性措施,而且,这也是进一步推进经济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让全体人民分享到改革开放成果的最佳办法。
面对高房价,我们必须冷静反省: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改革是不是我们应该坚持的方向,住房(以及医疗、教育等等)是不是仍要回到由政府统包统揽的状态?在这样的前提下,再来讨论政府该做什么,市场该做什么,而且应当避免现在已经出现的用政府行为的准则来要求市场、以市场准则来衡量政府行为这样的舆论倾向。
当然这并不是说不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和调控,但所有的监管和调控并不是去压制或破坏市场的运行,更不应该是去违背市场运作的规则,而是要使市场能够在符合市场规律的基础上更好运行,这才是政府应该作为的领域。
发改委: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劳动者增收
发改委在《关于
2010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的意见》(简称《意见》)说明会上表示,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者收入。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表示,提高劳动者对企业而言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事业单位而言是施行绩效工资制。目前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仍在抓紧研究当中。
此外,发改委介绍了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改革的四个着力点。一是更加注重调整经济结构。要重点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进一步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要素投入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劳动报酬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加快建立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是更加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方面,要从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适当退出、完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着力拓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要深化国有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改革,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企业和垄断行业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出台并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文化、科技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推动形成公平准入、多元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
四是更加注重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要全面把握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为战胜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有利条件。
统计局将启城乡收入一体化改革
目前国家统计局已经完成了有关城乡收入一体化统计改革的试点,正在起草全国性的改革方案,将长期外出的农民工收入纳入城市常驻人口计算,并统一城乡收入的统计口径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十二五”期间实行。届时城乡收入差距将可直接比较,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将可以有效计算。这也为收入分配改革建立更准确的数据基础。
从明年开始,将使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替代目前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同时,在
2012
年开始按照居民长居所在地的地域,来统计城乡收入。比如农民工在城市长期外出打工的,其收入将被纳入城镇居民收入统计。而在农村有稳定收入,长居在农村的居民,收入将以农村居民收入进行统计。该局农村司目前正在牵头做上述城乡一体化统计方案,该方案将明确城乡住户一体化统计的范围、时间、标准等。目前有关的试点已经在北京顺义完成,不过由于顺义的外来打工就业比例不是很大,城乡收入差距统计的新的结果,与过去比尚不明显。
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副司长王萍萍指出,按照新的统计标准后,长期外出的农民工打工收入不统计进入农村,会拉低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但是农民工收入统计计算到城市,也会使得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降低。
人保部拟“化税为薪”
收入分配改革的大幕正在拉开。据悉,近来全国人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保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分别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就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问题展开调研。
人保部建议,一方面要继续推行劳资工资集体协商,另一方面要探索税收优惠等措施在内的新思路。大致思路如下:对提高职工工资的困难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来促进实现员工工资的正常增长。也就是说,政府将一部分税收让渡给企业用于提高职工工资,税收优惠的幅度应与困难企业员工工资增长的幅度挂钩。“这样做,与中央提出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精神是完全一致的。”人保部有关人士指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对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寄予厚望:“如果税收减免优惠得以实施,将对推动这些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而这些企业职工正是低工资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提高他们的工资是提高劳动报酬比重的重要途径。”为避免某些企业借此逃税,苏海南建议对申请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困难企业先进行财务审查,对确属亏损或没有盈利及微利的企业,才能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同时,要研究国税与地税如何合理分担减免的税负关系问题。
即便是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
2009
年中国税收总收入仍然完成了
59514.7
亿元,同比增长
9.8
%,高于当年
8.7
%的
GDP
增速。多位人士指出,中国政府税收已经连续多年保持高于
GDP
增速的高速增长,应适当地让利于民,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此,政府财政是可以承受的。
加薪给中国带来三大益处
中国制造业加薪浪潮涌现,分析认为,加薪潮将给中国带来以下几大好处。
加薪可助转变增长模式
从绝对数额上看,中国工人薪水最近几年大约以
8%
的年增幅大跨步前进,但问题是这一增长速度未能与整体经济齐头并进,而最近几年中国经济都是以两位数速度迅猛发展。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表示,尽管全球金融危机重创中国出口商,但
1.5
亿中国农民工
2008
年的薪资涨幅仍达到
19%
,
2009
年为
16%
。
根据官方统计数据,
1996
年,中国劳动者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
(GDP)
的比重为
53.4%
,但
2007
年这一比例已降至
39.7%
,而同期企业利润所占比重从
21.2%
升至
31.3%
。
中国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说:“中国薪资水平虽然近几年有所改善,但很长时间以来仍一直处于非常低的水平,这抑制了国内需求。”
美银美林公司经济学家陆挺说:“如果中国要建立一个由消费驱动的新增长模式,就必须找到一个能将更多国民财富分配给劳工阶层
--
尤其是低收入阶层的渠道。”“现在这不仅仅是受到政治因素驱动,也受到劳动力供求关系自然改变的驱动。”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美世
(Mercer)
的分析师
Maggie Li
说:“中国总体收入水平预计会以高于以往的速度上升,蓝领群体尤其如此,因每年新入劳工市场的工人数量会越来越少。”她表示,该势头大约会从
2012
年起加速。用经济术语来说,中国已经触及“刘易斯拐点”,即劳动力由过剩向短缺转折,薪资水平开始加速上升,这在非技术性工人群体中尤其明显。
加薪促进消费增长
中国政府先后推出一系列刺激政策,鼓励农村地区购买家电,鼓励城市居民购买汽车。政府还在努力建立社会保障网络,以鼓励更多人大胆消费。部分城市甚至发放了购物优惠券。
但与收入增长所能带动的消费力相比,上述措施都相形见绌。
CEBM
研究公司的分析师王涵
(
音译
)
称:“低收入人群的薪资增加一倍,将带动消费增加大约
70-90%
。”
不过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黄益平指出,政府不应袖手旁观,坐待收入增加来刺激消费;政府应该拟定政策,促进服务和技术行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以保证薪资收入的持续增加。
加薪缓解贸易顺差
中国工人薪资上升将缓慢但无可置疑地拉低中国庞大的贸易顺差。全球制成品价格或稍有上涨,但可以替代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国家还有很多。
北京大学教授黄益平最近写道,随着中国劳工薪资的上升,其他低收入国家应能在劳动力密集型产业领域获得更快发展,而几乎所有其他国家的经常帐都将获得改善。
美银美林的陆挺说,随着劳工成本的上升,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会不可避免地从
11%
回落到
9%
左右,但这一速度仍然很快,完全无需担忧。“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想增强幸福感,也许下一阶段我们需要更加关注收入再分配,而非增长速度,”陆挺说。
收入来自交易,而非“分配”
也许,居民可以指望“再分配”,但我们的“再分配”的原则是严格按照掌握公权力的多寡进行“分配”的。无论是养老保障体系还是医疗保障体系都是如此。即使现在将“再分配”的覆盖面在逐步扩大,但依然没有改变这个基本原则。
今年以来,有个流行的话题,那就是政府打算“调整收入分配”。媒体上议论纷纷,一会儿说要改变目前初次分配中资本所得偏多、劳动所得偏少的局面;一会儿说整体思路大体上可以概括为“提低、扩中、调高”,即: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且通过财税政策对高收入群体进行二次调节。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如果说“收入分配的主角是政府”,别人会以为你是计划经济论者。实际上,在市场经济国家,承认人们的收入有不平等现象。经济学上一般用洛伦茨曲线来反映收入在家庭间分布的差异格局,但那里的穷人并不认为自己的贫穷是因为政府的“分配”导致的结果。他们关注的重点在于:
1
、将注意力放到形成这种差异格局的决定因素上。
2
、政府的努力方向在于改善居民的获得收入的能力上。
3
、他们认为形成家庭收入的主角应是市场。
人保部苏所长认为,我国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是“行业差距、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客观地说,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也有些东西部差距及行业差距。但这根本不足以形成民怨和民愤。因为这种差距的产生,要么是居民自我奋斗的结果,要么是自然资源等客观条件形成的收入差距。没有人会因此责怪政府。他们都清楚地知道:收入来自交易,而非“分配”。
但我国形成的行业收入差距,主要责任在政府。我国的反垄断法并不“剑指”国企垄断。它对国企是典型的选择性失明。产品市场和资源市场及行政手段形成的垄断,对投资者而言是一种进入资格歧视,他们的工资水平畸高,并非因为他们的生产效率高。那么,苏所长对此的态度是什么呢?他说:“有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需要国有垄断经营,这是可以理解的;有些竞争性领域仍然有国有企业暂未退出也是可以接受的;国有企业普遍得到政府关照,也是难免的”。这就是说他并不是建议“用竞争打破垄断”。而是建议将垄断国企获得的超额利润上缴。这种建议令人匪夷所思。国务院刚通过的“新非公三十六条”看来在他那里没发生有意义的作用。
其实,苏所长所选择性失明的地方还在于:他漏掉了城乡差距产生的原因。他给大家画了一个饼:“如果年均工资增长
15
%以上,五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暂且不讨论他的这个饼用什么材料做,资金从何而来,就问他一个问题:没有“人均工资”的农民何以达到这个目标?失业者何以达到这个目标?他也会立刻就懵。
而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我认为责任仍然是政府干预太多。农村的土地号称“集体所有”,但农民并没有真正的处置权。土地被严格限制用途,农村的宅基地不允许城市居民购买,这都严重阻碍了城市的资本进入农村投资。逼迫农民只好进城务工,只好去沿海打工。对农村的种种限制,就是妨碍人们通过自由交易产生收入,但这种交易权被政府严格垄断,这种收益权也就被政府严格垄断。
很多人指责中国劳动力价格被“人为压低”,比如某知名代工企业,当前舆论总是在炮轰它是“血汗工厂”。无非是指责它工资水平不高,而劳动强度很高,劳动时间很长。但这种炮轰无法解释:为何它的招工门前总是排起长龙?难道去哪里找工作的人都不知道它是“血汗工厂”吗?
我的解释是:它门口排起的找工作的长龙,才是导致工人不敢要求更高工资的真正压力。更深刻的说,正是因为广泛存在“血汗农村”,才使“血汗工厂”显得是一种明显的改善。倒过来说,我认为是某知名代工企业这样的工厂还太少太少,逼的人们只能从全国各地蜂拥到沿海地区才能找到这样的“血汗工厂”。实际上,沿海各城市地方政府的“压地价,降税费”等措施,才导致某知名代工企业等企业到沿海生根落户。某知名代工企业一个工厂就安排就业几十万人,相当于一个中等县的人口数量。
最关键的是,某知名代工企业这种非垄断国企总是处于高度竞争状态,而且它无法设置其他眼红他的利润的企业家进入该行业与之竞争的门槛,对普通公民而言,他是最没有就业歧视的工厂。在这里,人们清楚自己的收入来自交易,工人们获得收入,无需感谢谁,这是自己付出努力的回报。
实际上中国并不缺钱,我们的商业银行有
50
万亿的存款总额,每年还从海外吸引巨量的直接投资。同时我们的政府还拥有两万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但相对于海量的待就业人口而言,我们的私人投资还是严重匮乏。储蓄之所以难以转化为投资,以吸引就业,就是因为严重的行业垄断及自由交易权利的限制。
也许,居民可以指望“再分配”,再分配的主体总是政府吧。表面上看似乎是这样的。但是居民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政府并不是喂养于天国,产奶于地上的奶牛。他们提供再分配的资金,仍然来自居民的税收。而税收来自居民的频繁的交易。
值得重视的是政府进行“再分配”的原则。我们的“再分配”的原则是严格按照掌握公权力的多寡进行“分配”的。无论是养老保障体系还是医疗保障体系都是如此。即使现在将“再分配”的覆盖面在逐步扩大,但依然没有改变这个基本原则。
只有“公家人”的收入,才来自“分配”。无论是“初次分配”还是“再次分配”。他们的确应该感谢政府。但代价是“非公家人”的收入占比下降。这种局面急需改变。而改变的途径就在于对公权力的有效限制,不让他们的“看得见的手”到处乱伸。就在于将资源的产权更清晰地界定到公民,让公民自由地进行交易和投资。垄断就是罪过,必须无条件打破。政府提供“再分配”的原则应该改革,分蛋糕的人应该最后拿蛋糕才会公平。(作者:邹啸鸣)
收入分配改革,主角应是政府
在财富不断向政府集中已引发多种弊端的大环境下,政府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的推进步伐,却远远慢于税制改革的步伐。也就是说,在最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建立政府向民众转移财富的渠道时,政府却对如何从居民手中“收钱”更感兴趣。
在内部收入分配不合理造成社会割裂程度日益加大和全球进入再平衡的大背景下,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并非仅仅是企业利益的让渡,更重要的是在政府的推动下,加速制度层面的深刻变革……
近日,珠三角一些企业相继涨薪,引发了社会对劳工成本上升问题的关注。事实上,在近期这种制造业企业发生的各种冲突,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中频频发生,大部分事件的解决方式都是劳动者收入得到提高。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劳动力短缺的情况势必加剧,使得收入天平上的砝码开始向劳动者一方倾斜。联系到近年来时常见诸报端的“用工荒”现象,可以认为,劳动力与资本所发生的结构性失衡已经逼近临界点,中国制造业成本加速抬升时间窗口已经来临。这已经唤起了社会各界对当前“主打廉价劳动力牌”的中国制造模式及由此带来的收入分配扭曲问题的反思。
研究者认为,从产业链条的角度考虑,近
10
年以来,制造业所获取的利润已经从
20%
下降到
5%
,要提高或者维持利润,就只能降低成本或提高售价。但由于定价权的缺乏、固定投资成本已无压缩空间,工人的工资和福利被制造业最大限度地挤压就成为最为可行的解决之道。另外,
GDP
统领一切的政绩考核体系令地方政府与投资商结成了利益共同体,政府不但为企业提供土地、税收优惠,而且对资方过分偏袒、纵容劳动力价格被人为压低,造成收入分配向政府和企业倾斜,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下降——这也是造成中国内需长期疲软的根本原因之一。
这种因劳动力价格低估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公,不仅仅出现在外来务工密集的东南沿海地区,在全国范围来看亦是如此。全国总工会日前披露的数据显示,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
GDP
的比重,在
1983
年达到
56.5%
的峰值之后,就持续下降,
27
年来下降了超过
20
个百分点。在部分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也都出现经济持续增长、但居民收入在地区总收入中比重不升反降的趋势。
毫无疑问,依靠廉价劳动力默默奉献而保持的高速发展是失衡且不可持续的,其曝露出需要修正的缺陷也日渐明显。在以往,“人口红利”和中国加入
WTO
带来的缓冲期掩盖了解决收入分配结构失衡的紧迫性,但随着制造业成本加速抬升的时间窗口被打开,这种坐享其成的好日子到头了。尽管从目前看,劳资冲突往往以劳动者获胜告终,但其扩散效应将抬升国内制造业整体成本、削弱出口竞争力、带来资本外逃风险的上升,同时也会增加通胀风险。因此,在内部收入分配不合理造成社会割裂程度日益加大和全球进入再平衡的大背景下,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并非仅仅是企业利益的让渡,更重要的是在政府的推动下,加速制度层面的深刻变革。
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在
5
月份进行了密集调研,调研的结论之一是建议减轻竞争性行业企业税负,腾出空间给员工增加工资。这一建议若能得到采纳,无疑将改变了政府在收入分配调控中固有的做法——以往政府在考虑增加居民收入时,常常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社保福利等手段实施,希望企业让利于民,但却忽视了企业自身的承受能力(在一般竞争领域企业利润率水平往往只有
3%-5%
)。相较政府部门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的不断上升,这种“化税为薪”的提议正好有助于政府让渡部分利益、实现更为直接的“转移支付”。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财富不断向政府集中已引发多种社会矛盾爆发的大环境下,政府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的推进步伐,却远远慢于税制改革的步伐。也就是说,在最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建立政府向民众转移财富的渠道时,政府却对如何从居民手中“收钱”更感兴趣——目前颇受争议的物业税即是最佳的例证,在一次性缴纳了高昂土地租金后,仍要继续承受新增税负的盘剥。而在针对二次分配的税收调节方面,也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由于税收监管在富贵阶层存在一定的“盲区”,造成了贫富阶层实际税负并不公平,不仅使那些通过正当途径获取较高收入的劳动者积极性遭受打击,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拉大了贫富差距。
没有劳动者利于与经济的同步增长,社会生产发展就是不可持续的。收入分配改革就其意义而言,绝非为了短期的刺激内需,而是攸关经济转型和社会和谐之大局。当前,政府必须将改变收入分配作为中国社会最大的挑战,以力挽狂澜的决心从制度层面上彻底解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加速,已经势在必行。(作者:王莹)
中国可借鉴日本收入倍增计划
结合日本上世纪
60
年代出台的收入倍增计划,笔者提出对制定“中国式收入倍增计划”的思考。
日本收入倍增计划核心内容
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有明确的目标,即通过促进就业提升居民收入。《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1961~1970
年度)》下称《倍增计划》中明确提到:“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目的必须是,迅速地把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一倍,从而谋求通过增加雇用实现完全雇用,大幅度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倍增计划》第二章第一节中指出:“本计划的最终目标是极大地提高国民生活水准和达成充分就业。为此,必须极大限度地谋求经济的稳定增长。”“在这一过程中,必须致力于纠正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地区相互之间,以及收入阶层之间收入上的差距,以期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得到均衡发展。”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日本制定了一系列的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国民收入水平的措施,其核心内容包括:
第一,充实社会资本,通过扩充生活环境、文教、交通等社会公共设施,以丰富国民生活内容。为此,日本展开了一系列的以消除经济发展瓶颈为目的社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引导产业结构走向现代化。技术革新的速度、人口及劳动力的发展趋势,以及向自由化体制过渡等情况,都在客观上要求日本提高国民经济的生产率。为此,《倍增计划》提出在提高每个企业或每个产业部门生产率的同时,推进日本产业结构向生产率更高的产业转移。
第三,促进贸易和国际合作,降低税率。在减税方面,计划从
1961
年开始,每年在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企业税上共减税
1000
亿日元,同时降低利息、扶植公债和公司债的债券市场。
第四,培训人才和振兴科学技术。《倍增计划》认为,今后日本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的提高,将“极大地依赖于国民能力的有效利用”。为此,日本制定了大量人力资源培养方案:结合工业布局的需要,增设工科大学;大力加强以“工业高中”为中心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同时鼓励企业进行在职教育以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五,缓和双重结构和确保社会稳定。《倍增计划》将这一目标上升到了“作为一个现代福利的国家所应尽的义务”的高度,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措施。池田内阁
1961
年制定了目的为“增加从事农业者的收入,使其达到从事其他产业者的生活水平”的《农业基本法》,其中包括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提高农村劳动生产效率。
1963
年日本政府又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通过各种措施推动中小企业的设备现代化和专业化生产,以便提高它们的劳动生产率。同时,通过鼓励和扶植小企业发展、设置最低工资制度等方法,保障占国民结构多数的中小企业职工收入的提高。通过充实社会保障、提高社会福利、适当运用财政金融政策等对各阶层收入结构进行调节。
综合来看,日本的《倍增计划》是一项以提高国民收入为最终目的,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保持经济增长为基础,最终达到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均衡发展的一系列系统工程。
放大居民收入增长考核指标
当前中国处于与日本当年同样的发展阶段,同时面临着启动内需、产业结构调整、维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等类似问题。以史为鉴,我们认为中国式收入倍增计划有以下几方面值得借鉴:
首先,应当从战略高度看待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的意义,重新定位经济增长与人民收入水平提高间的关系。经过
30
余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正如日本《倍增计划》中谈及的:经济发展本身并不能必然导致国民收入的普遍提高和全民就业。
实现国民收入倍增,首先要从观念和战略高度确立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障”的观念。以持续快速的经济发展为依托,同时辅以必要的其他手段保证经济增长的成果为全民所享,可以尝试将居民收入增幅列入地方考核指标,逐步淡化经济增长率考核。
其次,实现中国的收入倍增,必须以提高整体社会劳动生产率为依托。整体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经济快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提高的有力保障。在整个上世纪
60
年代,日本通过人才培养、振兴科技、引进技术等手段大幅度提高整体社会劳动生产率,引导劳动者由低效率产业向高效率产业转移。没有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经济增长和收入提高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在这方面的具体政策上,笔者建议:一是加大人力资源培训力度,对企业设立职工再培训机构进行补贴,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等等。二是继续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对技术引进、技术创新进行扶植补贴。三是创造环境扶植中小企业发展,在信贷、税收以及行政等环节进行改善;同时鼓励优势企业在信息获取、管理经验、技术水平等方面,对其上下游的中小企业进行帮助扶植,确立大企业和小企业之间紧密协调的社会分工体制。
再次,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比如,在考虑物价承受能力基础上逐步提高包括农产品在内的要素价格;完善劳动保障和最低工资制度;通过个税、遗产税等税收体制改革加大收入调节力度等等。此外,尽快建立起规范化的收租分红制度,提高国有企业上缴租金、利润的比重也非常重要。
实现中国的收入倍增计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核心在于,要建立“以经济增长为纲”转变为“以居民收入增加为纲”的目标和考核机制,实现人民收入增加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
社科院专家称无数据表明收入分配恶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给眼下呼声甚高的收入分配改革泼了“冷水”。蔡昉说,目前还找不到数据让他得出“城乡差距扩大或缩小”的结论,也没有数据表明中国收入分配状况正在继续恶化。
“分配恶化无数据支撑”
蔡昉指出,用于计算城乡收入差距的统计数据并不完整。蔡昉强调,人口流动缩小城乡差距,但在目前的统计中,人口流动所造成的新的农民收入增加的那部分数据丢失掉了,“并不是所有都没有,但是相当大部分丢失掉。”蔡昉认为,根据现有数据,“看不到城乡差距是在缩小或者不变。”
根据他的表述,中国农民工的工资在
2000
年前增速较缓,“
2004
年是个转折点”,在
2004
年后每年以大约两位数的势头增长,
2008
年增长
19%
,去年增长
16%
。但是,这些收入在农村没有被统计到农户收入中,在城市进行住户调查时通常也不会选农民工。
蔡昉特别提到,自己“并不是为了唱反调”。“缩小城乡差距从而缩小收入差距的途径,是加快劳动力流动,目前流动已很正常。但劳动力流动还没有带来相应的身份变化,应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蔡昉观点鲜明。
“民工荒”是长期趋势
对于近来的“民工荒”现象,蔡昉认为,这不仅是经济周期变化的结果,事实上,国内
2004
年开始就出现了比较全面性的民工荒,一直持续到金融危机以后。因此“民工荒”是一个长期趋势的延续。
蔡昉相信,国内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正发生改变,“中国已进入一个新的劳动力供求关系中,但这丝毫没有降低中国就业问题的难度。这些难度更加具体,每种类型的就业困难问题主要对应某一个特定人群。因此,解决劳动力市场问题,并不一定要有劳动力供大于求做前提。”
目前社会上有种声音认为,由于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合理,造成贫富差距的扩大,“高
CPI
下必须涨工资”的呼声也愈发高涨。对此,蔡昉并不赞同。
蔡昉表示,国内大部分企业是非公有制企业,政府没法给他们涨工资;同时,对于公有经济企业,政府也不能直接干预其经营;政府只能给公务员涨工资。
“其实我们的收入分配没那么糟,因为这些年就业扩大非常快,劳动力流动非常快。因此收入差距在改善。”蔡昉提出,“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最重要的方面是初次分配,而初次分配的核心是扩大就业,建立好的劳动关系。”
根据蔡昉提供的数据,中国的收入增速在全世界是最快的,人均
GDP
增速是
8%
左右。近十年,城市人均收入增长接近
10%
,农村略低一点。过去
30
年总体来看,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幅度大致同步。
蔡昉提醒,工资通胀事实上会带来不少麻烦。如果工资继续上涨,正常的通胀率就可能更高,以致经济过热,“因此,早有声音认为,中国在过去
10
年能够实现两位数增长,通胀却微不足道,部分原因就在于工资的增幅小于生产率的增幅。”
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的实质
当前舆论在讨论社会财富分配时往往将焦点全部集中在民众的贫富差距上。但若全面而深入地作一分析,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其实应当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国”与“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失衡,换言之,也就是社会财富分配中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比例问题。在这个层面,我想用不着罗列许多事实与数据,近年来人们议论得很多的“国富民穷”已经足以说明问题。
第二个层次内部又分为两部分:一是“国”的内部,也就是各级政府之间——尤其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收入事权不匹配问题。当下的共识是:上世纪
90
年代分税制改革以后形成了中央与地方收入“七三开”而支出“三七开”的倒挂。研究普遍认为,这是造成地方政府日益依赖“土地财政”以及房价急剧上涨的首要原因。二是民众与民众之间的贫富分化,亦即可以用基尼系数反映出来的那部分差距。毫无疑问,这是当下举国上下倾注最大心力关注的那部分,因为这部分的差距是寻常人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感受到的。
在我看来,当前日益显现的许多社会矛盾的根源,其实未必是民众个体之间的贫富分化,而正是政府与民众及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比例失衡所导致的。频繁见诸报端的因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和城市房屋动拆迁而引发的极端事件,就是最典型的例证。我个人还认为,以税收调节为代表的所谓“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只能适用于我所说的“国与民”和“国内部”这两个领域的收入分配失衡问题。此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以及垄断性资源能源体制改革也是扭转日益明显的“国富民穷”和“中央富地方穷”的不良趋势的重要手段。
再看容易引起群情激奋的民间财富分配分化的问题,看看这是国家的“收入分配制度”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吗?让我们来看看当前社会领域中
(
“民与民”之间
)
的收入不公最突出的三个成因——
首先是近年来愈演愈烈和最受诟病的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这确实是一种令老百姓怨声载道的高收入,但这种高收入本身是非法的,不仅应当被追查,当事者还必须受到刑事惩处。不过,这取决于民主政治和司法制度的完善,否则这种收入不公不会绝迹,“收入分配改革”对它不会有丝毫约束力。
其次是各类通过行政保护设置壁垒、限制市场准入、维护垄断地位所产生的不合理的高收入,正如不少评论尖锐指出的那样,电力公司的打字员比北大教授拿得还多!说到底,这是利用权力对社会财富进行巧取豪夺,但由于它不违反国家现有的法律,而且总是以“捍卫国有资本在事关重大国计民生产业内的主导地位”的面目出现,平添了许多复杂性。但是规定最高工资上限、责令垄断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之类的“收入分配改革”就能够抹平垄断企业的不合理高收入吗?显然,唯一正确的途径是破除行政垄断、大力推进产权改革,但这是属于市场制度的改革,而不是什么“分配改革”。
最后一种明显的收入不公正,体现在以农民工为代表的“弱势”劳动阶层的低收入状况,这里有许多复杂的因素,如过去
10
多年来奉行出口导向产业政策等,但最根本的原因恐怕还在于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工在向市场出售其劳动力时受到了户籍身份以及附加的许多社会福利之重重限制,令他们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但要想让这种不平等和不公正的状况得到改观,也不是“收入分配改革”能够承担的使命———政府也许能够通过制定最低工资来强迫企业提高农民工的薪水,但却不能强迫企业招工,因而其结果很可能是增加他们的失业机会。真正行之有效的手段只能是消弭城乡二元,推进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的均等化。(作者:陈季冰)
钱究竟是什么
我们一般会认为,寻求财富的动机,在全世界都是一样的。从本质上说,人就是喜欢舒适的生活,喜欢拥有权力,喜欢物质和金钱带来的众多选择的自由。
而实际上,在世界范围内,财富的意义有很大的不同。
巴克利的财富和
Ledbury
研究公司日前公布了(
Barclay
)新的巴克利财富理解研究。这份研究发现新兴市场的富人和欧洲的传统富人,以及和介于两者之间的美国人,对财富的看法都非常不同。
这份研究调查了
20
个国家的
2000
位可供投资资产达到
$1.5million
的富人。他们在某些方面的看法是相同的:来自各个地区的富人中大多数都同意说,财富能够让他们购买最好的产品,财富给了他们在生活中选择的自由。大多数人也同意说财富是努力工作的一种报酬。
但是分歧看起来更有意思:
尊重
Respect
:
亚裔和西裔的美国人最有可能(
49%
和
47%
)会认为财富“让自己赢得家庭和社会的更多尊重。”只有
28%
的欧洲人和
38%
的美国人说尊重是财富的副产品。
慈善
Charity
:
约有
3/4
的美国和拉丁美洲参与调查者说,财富让他们可以为慈善时间进行捐献活动。而欧洲和亚洲的比例为
57%
和
66%
。
幸福
Happiness
:
有
2/3
的欧洲人和美国人说,财富让他们更幸福。但是在新兴的市场,财富会带来更高的幸福效应,有
76%
的亚洲人和拉丁美洲人说财富让他们更幸福。
行为榜样
Role Models
:
不到一半的美国人和欧洲人说,富人“为他们树立了一个成功的榜样。”而拉丁美洲和亚洲的人数比例为
71%
和
61%
。
支出
Spending
:
有钱的欧洲人的钱可能更多的花在旅游和室内装潢上。西裔美国人花钱最高的地方可能是教育,而美国人在慈善事业中投入的最多(报告说慈善投入也是支出)。
从这些差别我们可以看出一些问题来。最明显的就是,相对于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来说,美国的慈善事业更规范化,在税收上有更多有利政策。(就此说美国人最慷慨,其实不够全面)
还有就是,全球金融危机可能会使财富的形象有所暗淡——即便是在富人中也是如此。最后,国家富裕的时间越长,对于财富带来的关注和尊敬的渴求就会越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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