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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金进入股市“很轻松”

“将银行信贷资金转到股市非常轻松”,30多名参与调查的浙江企业主绝大多数都如此表述。

浙江“××投资俱乐部”以QQ群的形式进行日常联络。群主是招商证券某区域的总经理,入群的资金量号称1000万元起。78个群成员中,大部分身份属于企业主或证券、期货市场的操盘手。

该群成员在证券市场以短线操作,换股频繁,投资者清一色是有实业背景的企业主。接受调查的30名企业主中,有28名承认自己股市有银行贷款资金存在。

高先生就是这股资金流中的一分子。他以21岁儿子的名义开户、炒股。但实际上,这些资金全部来自银行授信。

高是一家电气企业主,10多年来,该企业产品销往美国,经营一直出色。由于以往的信用累积,其的企业已连续三年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得1亿元的授信。

去年8月起,受金融风暴波及,高的企业基本处于停业状态。由于国外市场不景气,他今年打算继续停业休整半年,并放弃银行的授信贷款。但情况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按高的说法,由于银行增加信贷的需求,致使他最后不得不申请。

邵行长就是高进行企业信贷的银行“主理”,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支行长。早在2008年底,他告诉高,2009年国家货币政策“适度放松”,今年的贷款任务重,所以希望他的企业今年申请增加授信,帮忙“消化”。

开工之前,高先生从银行所获的授信贷款资金处于闲置状态。邵行长的要求虽然令高为难,但考虑到他之前在企业融资上的帮忙,所以为了维护与银行的“业务关系”,在企业停工的状态下,依然申请了授信额度。

但资金总不可能处于闲置状态,高获得信贷资金后,便转到另一家银行的企业帐户上。
这家企业是高拥有的电气公司旗下的财务公司,主业投资理财。这笔资金于是陆续通过财务公司,划转到他儿子的帐上,由私募操盘进行操作。

高就被这股信贷洪流卷进了股市。

像高先生这样,以企业名义携信贷资金入股市者并非个别。记者在30余企业主中调查获知,其中有10多名均以企业名义开户。

“追踪权限”

这似乎是一场猫抓老鼠的游戏。前述长三角区域某城商行支行分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坦承,银行虽然可以监控到信贷资金在本行系统中的流向,而一旦离开本行,他们就失去了追踪权限。

前述长三角区域某城商行支行分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坦承,银行虽然可以监控到信贷资金在本行系统中的流向,而一旦离开本行,他们就失去了追踪权限。

针对于前述高先生这样的信贷资金转入股市的操作模式,他认为,银行其实无法监管,毕竟信贷资金已转入开户在另一家银行上的财务公司,贷款资金被变成了另一家银行的存款。而目前,银行对企业贷款情况可以跨行调查,却不能跨行调查企业的存款。

因此,这名副行长认为,高先生类被银行调查“忽略而过”,是因为目前银行存在的权限所导致。这也给金融业监管层留下了难题。

“混淆资金性质”

调查中,几位企业主还向记者透露了一条非常隐秘的“混淆路径”,以规避监管层的追踪。

“银行贷款汇入到我们的帐户后,形成的现金流怎么流转,其实,连我本人都无法分辨清晰。”邱少在上海投资一个娱乐休闲项目。以实业起家的他,目前掌握家族企业的投资权。

邱少说,他和4个朋友以私募形式集聚了5亿元的资金,分散在期货和证券市场。表面来看,他跟家族企业没任何关联。家族企业上月获得银行近亿元的信贷资金后,现金流更加宽裕。

就算不以邱少的方式去腾挪资金,以企业名义同样可以进行证券市场投资。但外界却无法查清楚这部分资金是否来自银行信贷。

浙江从事外贸行业的企业主刘方龙坦承了自己采用的一种路径,“这其实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做法,故意为之更容易规避监管。”

由于外贸业务不景气,刘方龙暂时缩减了生产与经营规模,因此,年初从银行贷款获得的资金闲置了。由于前一波行情,刘方龙的企业帐户里尚有300多万元资金被套在股市,2月,他将银行信贷资金转入了股市。

但是,因为和银行的信贷协议上写明这笔资金是“经营周转”,他将银行信贷所得的近1000万元资金划到企业的信贷帐户后,随即划转给他的下家还了货款。

这笔资金的贷款期限为半年。10天后,另会有客户将欠款陆续转进刘先生的企业帐户。由此,这些资金就可以非常合法地进行证券投资。从表面来看,这笔资金与银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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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信贷资金的“六招”

7.4万亿元新增信贷规模已经成为银行业“甜蜜的负担”:从这个数字被统计出来的那一刻开始,银监会便在10天之内连发多份通知文件,确保信贷资金的使用安全。但这些似乎没挡住个别人利用信贷资金入市炒股炒楼的现状。那么,信贷资金是通过什么路径成功进入股市的呢?

●一笔贷款倒三手 借第三方账户入市;

没有一笔信贷资金是从银行直接进入股市的。银行在上半年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各类贷款,而对于企业的需求,银行也会派专属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但贷款的各个环节都可能掺水。

一些企业其实根本不缺少流动资金,但因为很多资金先期已经进入股市和楼市了,因此资金出现一时周转不开的情况,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比如有一家企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会派出担保公司和财务公司去审核企业账目,而企业的财务人员会在银行来人之前把账目做清,把投资于股市的资金计在应收账款下面。财务公司在审核过账目后,由担保公司对担保物出具证明,银行信贷员依据这些证明,对企业进行放款。

而这还算是好的。据了解,多数信贷员在给企业贷款之后都有跟踪贷款去向的好习惯。但跟着跟着,有的贷款就消失了。

现在的企业非常“聪明”,第一次把钱转走后,还不会马上进股市,要再倒一道手,从第三家银行的账户进入股市,而这些对于贷款行来说已经鞭长莫及了。

●“不差钱”企业,贷款为放“高利贷”;

今年上半年,随着信贷资金的充裕、股指的不断上扬,资金拆借业务十分红火,很多资金拆借方都是大型企业。某券商的一位客户经理张先生今年就帮客户做了好几笔拆借,金额将近3000万元。他较为肯定地告诉记者,从拆借方提供资金的来源和要求看,它们大多都来自于银行信贷。

拆借方赚取的利息一般都有10%-20%。而从银行贷款利息尚不到8%,去掉成本,利润最多可到12%,不少公司的实体经营利润率还不到10%,尤其是在金融危机还没散去的形势之下。

因为贷款毕竟是要还的,所以,大多数贷款企业还是把资金安全放在首位,许多企业都只做拆借,而不直接投资。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远高出存贷款利息的融资利息,就成为无风险套利的完美工具,最吸引人。出资方与融资方对资金安全都有严格的协议、合同进行规定,只要不出现极端行情,比如连续跌停、无法砍仓的情况,资金安全一般都有保证。

●一项资产抵押N次 借助循环贷款入市;

对于银行来说,向一家合乎贷款条件的企业进行循环授信是很寻常的事情。但在一些时候,企业用一项资产作为抵押,能够从银行多次贷到资金,总授信额度甚至能够超过抵押资产的价值。担保公司在这里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

如果没有漏洞,银监会就没必要特别对循环贷款进行规范了。日前,银监会刚刚出台《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特别提到,贷款人发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业务规模、生产周期审慎确定循环贷款的额度,避免超额放贷。

循环贷款最具风险的地方就在于企业可以伪造经营情况,将贷款挪向股市,用在股市赚到的钱做假账,使账目变成营业收入持续增长、需要不断补充资金的格局。一旦炒股亏损,企业将背负沉重的财务负担。

●银行人员为完成任务,乱发贷款使资金空转;

还有一种情况,并非企业去骗取银行贷款,反而是在不需要的情况下,顾全与银行关系被迫贷款。为了不让这笔资金闲置,只有投入到资本市场。

上海一家化工企业老板就是这样一位,按他的说法,今年银行贷款任务重,授信的企业就要“帮着银行消化”。原本他已准备放弃银行授信贷款,但因为支行行长 “请求”,又为了顾全银企关系,所以最后他还是申请了。信贷资金审批到账后,陈先生便转到另一家银行的企业账户上。之后,几经周折,又转入到了以他儿子名义开户的股票账户上,交由私募操作。

●企业获信贷支持 以高管名义入市;

这也是一种较为常见的信贷资金入市途径。企业先以企业高管人员名义注册若干个关联公司,一般多是选择在异地注册。然后,在关联公司名下,以自然人名义在多家大城市开立资金账户及股票账户。通过资金在多家子公司之间汇进、汇出的串账方式,将信贷资金间接转至关联公司及自然人名下账户,再转入证券公司。

这种骗取银行贷款的方式在上市公司中较为普遍,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多是因此而起。例如2000年底到2001年初,上市公司西北化工原董事长杨德茂、总经理李小文及高管何俊辉在任职期间,为了完成西北化工年度盈利指标,达到增资扩股的目的,决定铤而走险,选择到证券市场博弈套利。为了规避监管,他们商议成立一家投资公司,于是,一家以股东名义注册的甘肃德昌投资公司成立,何俊辉出任董事长,独立董事吴昌侠充当了资金操盘手,不过,西北化工并不在其注册股东之列。

投资公司成立后,杨、李、何三人开始用西北化工公司的银行存款,分别以质押担保和委托贷款的形式,自2001年4月至2002年1月,先后数次从多家银行贷款1.2亿元。而这1.2亿元资金,全部先后进入了18家证券机构进行股票交易。然而,吴昌侠在股市上连连败北,最终造成西北化工用于担保的银行存款中有8800万元无法追回。日前,此案进行了二次审理,尚未宣判。

●与基层银行人员串通 借承兑汇票曲线入市;

还有一种信贷资金入市的方式具有专业色彩。企业集团可以在内部使用承兑汇票套取银行资金。企业与大股东和子公司等 “关联企业”约定,开具无实物交易的承兑汇票,然后到商业银行贴现取得银行资金。取得资金中的一部分留做下一次操作的保证金,而每次贴现后又派生资金,轮回地创造虚假票据贷款,这部分贷款就可光明正大地进入证券市场。

利用承兑汇票套取贷款一直是金融行业较为公开的秘密,这条路径需要与基层的银行人员狼狈为奸。银行人员出于揽储需要,为企业办理承兑汇票开各种 “绿灯”,甚至索性虚开汇票,这种热心帮助无疑也起到了巨大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同时,在贴现方面,很多银行为了“搜集”存款也很宽松,甚至光票(即没有购销合同等手续)就可贴现,“见票打款”、“一分钟交易”是不少专门从事票据贴现中介的“主打牌”,他们中甚至有专门伪造合同等手续的专业人士。整个贴现链条应该说都是获利方,但这也势必造成了部分贷款难以收回的局面。

例如在2006年10月26日,上市公司云南铜业定向增发。富邦资产管理公司因当时资金周转困难无法认购。于是,富邦系重要成员郑汝昌便出面和云铜签订了委托其购买铜精矿的贸易合同,云铜为郑开具了10亿元的商业和银行承兑汇票。郑拿着这些承兑汇票到银行贴现,获得的现钱分别转给富邦公司董事长郑海若和自己炒股,还留一部分给富邦公司用于经营活动,共用去 7.6亿元,剩下的资金归还给了云铜。

尽管最后的结果“皆大欢喜”,但检察院认为,这10亿元资金若不是采取了不正常的贸易行为,根本“套”不出来。庭审中控辩双方都承认,这10亿元购买的铜精矿,虽然有购销合同和增值税发票,但其实并没有在流转,货就在云铜自己的仓库里没有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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