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30日,TCL集团(000100)上市当日,股价上涨78.17%,董事长李东生的笑脸已经留存在中国资本市场的记忆里。已经“跳过龙门”的TCL集团在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简称中金公司)的鼎力协助下,跻身大盘蓝筹股行列,受到投资人的热烈追捧。
截至2004年2月17日,TCL收盘在8.69元。对比其4.26元的发行价,上涨超过100%。
TCL集团股价上涨的动力何在?其金融创新能否被复制?
一个难点和三个重要的关节
2004年2月12日,在北京国贸大厦2座28层的一个会议室,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TCL项目负责人滕威林接受了《证券市场周刊》的独家采访。
在滕威林看来,TCL项目成功的关键与难点是:吸收合并如何跟IPO(首次公开发行)衔接。其中有三个最重要的关节:一、最重要的事件——合并预案的公告;二、最重要的决定——换股价格的确定;三、最关键的操作环节——对换股价格的保密。
摊满了一桌子的资料,滕威林开始向《证券市场周刊》细述中金项目组如何与TCL项目组通力配合,历时逾两年促成TCL集团登陆A股市场的细节。
滕威林说,由于项目的IPO部分已经程式化,TCL集团上市最大的创新和难点就在于如何把吸收合并与IPO衔接起来。因为方案比较复杂,在承接项目之初,我们就设立了“宁可把项目卡在监管部门,也不能把项目卡在市场”的原则。没有充分的把握,我们就不把它推向市场,以免项目失控。为了不让方案卡在市场,前期我们用了一年的时间去跟证监会沟通吸收合并与IPO两个步骤的细节如何衔接。
“TCL通讯被吸收合并与TCL集团IPO互为条件”是这个方案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其隐含的深意是:IPO的启动,以合并方案由证监会原则认可为前提~这个判断由监管部门来作;合并方案的启动,又以IPO初审没有重大障碍为前提~这个判断则需要我们和公司一起做。因为原则上开董事会是公司自己的事情。也就是说IPO的启动以材料上报证监会为标志,而合并的启动以召开合并董事会为标志,整个过程看起来非常复杂,有三个关键节点需要强调。
首先是最重要的事件。2003年9月30日,TCL集团和TCL通讯(000542)公告了吸收合并预案,这成为整个项目中最重要的环节。
滕威林说,刊登完公告以后,真有“登上娄山关,天高云淡”的感觉,我们预感项目已经胜券在握。这是因为,项目最大的风险就在于二级市场股价波动。而这一天,换股价已经被成功地锁定在21.15元。这之后,市场再有波动已经难以影响项目的成败了。证监会不允许对TCL通讯长时间停牌,因此我们一定要赶在2003年9月30日公告,要让市场利用十一长假充分消化信息,做出更理性的反应。事实证明决策是对的,尽管市场十分看好这个方案,但股价在“十一”后开盘涨了两天就趋向平稳了,这体现了市场的成熟和理性。
第二个是最重要的决定,就是换股价格的确定。市场评论这个项目是个多赢的项目,就是因为其有21.15元这个最重要的量化指标。这个价格达到了多赢的局面,导致了最满意的结果。因为有这个价格,在2003年10月30日的股东大会上,吸收合并方案取得流通股股东100%的全票赞同。这之后,从法律角度看,就没有任何重大的障碍了。
第三个是最惊险、也是管理的最精巧的环节,就是换股价格的保密。这个问题实际上是让我们天天睡不着觉的问题——如果泄露,市场股价波动起来,多赢的局面就难以实现。
惊险的保密过程
换股价格之所以成为最核心的机密,就因为它能直接影响二级市场股价的波动。滕威林说,股价一旦出现波动,交易所就会要求公司做出公告。这个公告怎么写?咨询了内地、香港两地的律师,直到最后我都没想出来该如何写。
为什么难写?这是由于并购方的法人代表、董事同时也是被并购方的董事。如果让被并购方的董事会发出这样一则公告,说不知道有关购并的任何信息,这显然不是事实。如果说公司确实正在探讨购并,股价就会突涨,如果上涨20%,并购成本就会增加,项目可能就做不成了;项目做不成,股价可能又跌回来。来回跌两下,股民受不了,监管机构承担的风险也会更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会受到影响,就可能真的进行不下去了。
滕威林说自己天天都在担心公告问题:“我们当时让律师准备一个公告,结果律师写不出来,没法写。我也曾跟香港律师讨论过,如果发生在香港市场如何办?但得到的答复是,这个问题香港也没有真正解决好。”
因此,滕威林和中金项目组对保密工作自始至终如履薄冰。采取了通常的保密措施和特别的保密措施,确保了预案公告前的股价稳定。
根据滕威林的介绍,一般的保密措施有:项目代码、严格执行“中国墙制度”、建立知情人登记制度,等。
“中国墙”有两个含义,一是投资银行部与销售交易部、资产管理部有严格的信息隔离,他们根本不知道我们在TCL项目上做什么;二是在投资银行内部也有“中国墙”,不参与TCL项目的人也不知情。知情人登记制度的目的是提醒所有知情人要提高对保密的重视程度。所有知情人包括秘书在内,都必须在保密登记记录上签字。对于证监会涉及的几个部门相关人员,尽管不能要求其签字,但项目组会提醒知情人已对其做了知情记录。滕威林说,这么做的好处是系统化的让大家重视保密,而且将来如果出事有账可查。
针对特殊保密措施,滕威林因涉及商业机密,未做更多透露。他说,强调项目进程的不确定性是其中之一。因为市场炒作有个时机问题,如果这个项目两年以后才能做成,就不会有人来炒这个股票;假如说明天就能做成,马上有人就会关注,所以我们对项目进程做了严格的保密。
瑕疵与遗憾
尽管TCL集团上市方案获得投资人的热烈追捧,但一些针对投资银行业务技术层面的批评也被同行提出。例如,在要约收购的条件下,利用股东大会决议强制换股、未能按购买法来合并财务报表,未能设置现金选择权等。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范志明认为,由于有了“吸收合并与IPO互为前提”,使要约收购变得毫无惊险,而且,这个方案未能向TCL通讯的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滕威林介绍,项目组曾讨论了反向收购、要约收购以及吸收合并等方式。TCL通讯如果通过增发收购母公司资产,由于有收购净资产规模的限制,反向收购可能需要两三年的时间,必将延误集团在市场上的发展机遇。因此,最后是在要约收购和吸收合并两个选择中择其一,最终确定了吸收合并方案,原因之一是因为此前曾有陕西金叶(000812)吸收湖北玉阳化纤等四五个柜台交易企业的先例。
滕威林说,由于这个方案不是要约收购,针对利用股东大会决议强制换股的说法没有依据。至于到底用权益法还是购买法来合并财务报表,对此市场本来就有不同意见,只要市场接受了,我们也就满足了。而以后其他案例用哪种方法,应该由并购方、他们的财务顾问和市场来决定。另外,依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我们没有设置现金选择权。没有设的原因是减少项目的不确定性,减化程序。但是对此我们做了两个补救措施,一是尽量不停牌,卖了就等于变现;二是在IPO定价时合理些,由于A股市场目前看来,新股都有盈利空间,从而使换股比选择现金更有吸引力。例如,假设投资人选择每股4.26元的现金,那么上市当日上涨的70%就没赚到。